2010年四川文理学院艺术、体育类招生简章
日期:2010/1/5 四川文理学院
四川文理学院是一所省属公办普通本科院校,地处川东门户、四川省第二大交通枢纽、中国“西部天然气能源化工基地”——达州市。学院占地面积近800亩,分为“南坝校区”和“莲湖校区”,校园依山傍水、风景秀丽。现有馆藏图书70余万册,拥有价值3700余万元的教学仪器设备。学院现有教职工近600人,其中专任教师470余人,教授35人,副教授129人,客座教授32人,外籍教师4人。已获硕士、博士学位203人。学院现有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9500多人。设有中文、社会科学、外语、数学与财经、物理与工程技术、化学与化学工程、音乐、美术、计算机科学、教育科学与技术、体育、初等教育、管理、文化传媒等14个系和一个思想政治教育教学部,办有32个本科专业(含专业方向)、32个专科专业(含专业方向),专业涵盖文、理、工、经、管等学科。学院主要面向四川、重庆、江西、陕西、湖南、河南、云南、贵州、湖北、山东、广西、海南、青海、新疆、甘肃、福建等省市招生。
学院坚持“质量兴校、科研强校、人才立校、特色名校”的办学思想,不断深化教育教学改革,使课程和专业设置日趋注重学生综合素质的培养,构建“基础厚、口径宽、重实践、强能力”的人才培养模式。学院不断加强学生职业技能训练,注重学生自主学习能力和实践动手能力、创造能力和创新思维的培养,积极引导学生学用结合、学以致用,提高专业实践技能。数学建模竞赛自1995年至今已获奖46项,其中国家级奖励10项,省级奖励36项。学院参加全国、全省大学生艺术节和电子设计大赛,送展(演)的作品(节目)多次获得一、二、三等奖,在2008年10月结束的“四川省第五届大学生艺术节”上,我院有11件作品获一等奖,7件作品获二等奖,5件作品获三等奖。2005年被共青团中央、教育部、全国学联表彰为“新航道杯”第三届中国校园歌手大赛校级优秀组织奖。2004年1件版画作品入选由文化部、中国美协联合举办的“第十届全国美术作品展”;21件学生作品入选“四川省版画展”;2005年1件油画作品入选“北京国际双年展”;2006年有17件师生作品入选“四川省2006新人新作展”。2007年10月,我院体育系参加全国万人健美操四川分赛区比赛荣获一等奖;2008年参加四川省首届高校散打比赛获得团体第一名和2个分级别第一名。2009年我院啦啦队参加广州亚运啦啦队选拔赛,晋级全国南北对抗赛。学院多次受到省教育厅、省委宣传部的表彰,被评为四川省“艺术教育先进单位”和“高校文明校园单位”;2008年荣获“全国大中专学生志愿者暑期‘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先进单位”称号、“四川省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称号和四川省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先进集体”称号。2009年获全国“爱国歌曲大家唱”组织优秀奖。
建校以来,学院共为社会培养了40000多名合格大学生,我院培养的学生专业基础知识扎实、实践动手能力强、富有敬业创新精神,“留得住、用得上、干得好、后劲足”,深受用人单位好评。他们中绝大多数已经成为所在行业骨干,不少人已经走上各级领导岗位,一些人已成为国内知名大学和研究院、所的教授,涌现出了一大批优秀教师、著名作家、诗人、企业家等,学院在社会上有着良好的办学声誉。
全院师生热忱欢迎你加入到四川文理学院这个大家庭,我们将和你一道抓住西部大开发、高等教育大发展和达州市建设“西部天然气能源化工基地”的机遇,努力奋斗,共同为社会经济建设、科技进步作出更大的贡献。
电话:(0818)276094727901012790027
地址:四川省达州市通川区塔石路中段519号
邮编:635000
网址:http://zjc.sasu.cn
二、招生章程
(一)、办学属性及层次:学院是省属(公办)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
(二)、办学地址:四川省达州市通川区塔石路中段519号
(三)、颁发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学校名称:四川文理学院
(四)、艺术类单独专业考试
1、我院在山东、湖北、湖南、江西、甘肃、安徽、新疆等省(市、自治区)单独举行艺术类专业考试(校考)。考试时间、地点和科目见我院招生简章及所在省招办公告。
2、合格证发放比例为原则上为1:4,合格证上有考生成绩名次。不符合发证比例的科类专业,不发放合格证。
3、音乐类、音乐表演类、舞蹈类专业在山东、湖南、甘肃不招收理科生,其它省份和专业文理兼收。
(五)、录取规则
1、学院严格执行国家招生政策和纪律,本着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公平竞争、择优录取的原则,充分体现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确保招生录取工作全程公开、信息透明、接受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
2、按录取投档比例1:1.2投档,无男女生比例限制。
3、学院正确处理志愿与分数的关系,认真对待各志愿的考生,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一志愿考生未录取满额时,不拒绝后续志愿考生。
4、美术类专业,在文化、专业成绩双上线基础上,省外按文化成绩×40%+专业成绩×60%折算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四川省内按文化成绩加专业成绩之和,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非美术类(含体育)专业,在文化、专业成绩双上线基础上,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5、身体健康状况及身高要求:严格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院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音乐舞蹈类专业限身高:男1.68米以上,女1.58米以上;旅游管理类专业建议身高:男1.65米以上,女1.55米以上。
(六)、根据四川省的有关规定,学院按学分制收取学杂费,并严格执行国家物价部门核定的各项收费标准。收费按规定要求向学生公示。
(七)、学院设有专业奖学金;国家、省奖助学金;国家、省励志奖助学金;广州助学基金;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困难补助等,多种形式对优秀学生予以奖励,对贫困学生予以资助。
(八)、学院负责对录取情况予以查询和说明。
三、招生计划
学院坚持“质量兴校、科研强校、人才立校、特色名校”的办学思想,不断深化教育教学改革,使课程和专业设置日趋注重学生综合素质的培养,构建“基础厚、口径宽、重实践、强能力”的人才培养模式。学院不断加强学生职业技能训练,注重学生自主学习能力和实践动手能力、创造能力和创新思维的培养,积极引导学生学用结合、学以致用,提高专业实践技能。数学建模竞赛自1995年至今已获奖46项,其中国家级奖励10项,省级奖励36项。学院参加全国、全省大学生艺术节和电子设计大赛,送展(演)的作品(节目)多次获得一、二、三等奖,在2008年10月结束的“四川省第五届大学生艺术节”上,我院有11件作品获一等奖,7件作品获二等奖,5件作品获三等奖。2005年被共青团中央、教育部、全国学联表彰为“新航道杯”第三届中国校园歌手大赛校级优秀组织奖。2004年1件版画作品入选由文化部、中国美协联合举办的“第十届全国美术作品展”;21件学生作品入选“四川省版画展”;2005年1件油画作品入选“北京国际双年展”;2006年有17件师生作品入选“四川省2006新人新作展”。2007年10月,我院体育系参加全国万人健美操四川分赛区比赛荣获一等奖;2008年参加四川省首届高校散打比赛获得团体第一名和2个分级别第一名。2009年我院啦啦队参加广州亚运啦啦队选拔赛,晋级全国南北对抗赛。学院多次受到省教育厅、省委宣传部的表彰,被评为四川省“艺术教育先进单位”和“高校文明校园单位”;2008年荣获“全国大中专学生志愿者暑期‘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先进单位”称号、“四川省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称号和四川省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先进集体”称号。2009年获全国“爱国歌曲大家唱”组织优秀奖。
建校以来,学院共为社会培养了40000多名合格大学生,我院培养的学生专业基础知识扎实、实践动手能力强、富有敬业创新精神,“留得住、用得上、干得好、后劲足”,深受用人单位好评。他们中绝大多数已经成为所在行业骨干,不少人已经走上各级领导岗位,一些人已成为国内知名大学和研究院、所的教授,涌现出了一大批优秀教师、著名作家、诗人、企业家等,学院在社会上有着良好的办学声誉。
全院师生热忱欢迎你加入到四川文理学院这个大家庭,我们将和你一道抓住西部大开发、高等教育大发展和达州市建设“西部天然气能源化工基地”的机遇,努力奋斗,共同为社会经济建设、科技进步作出更大的贡献。
电话:(0818)276094727901012790027
地址:四川省达州市通川区塔石路中段519号
邮编:635000
网址:http://zjc.sasu.cn
二、招生章程
(一)、办学属性及层次:学院是省属(公办)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
(二)、办学地址:四川省达州市通川区塔石路中段519号
(三)、颁发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学校名称:四川文理学院
(四)、艺术类单独专业考试
1、我院在山东、湖北、湖南、江西、甘肃、安徽、新疆等省(市、自治区)单独举行艺术类专业考试(校考)。考试时间、地点和科目见我院招生简章及所在省招办公告。
2、合格证发放比例为原则上为1:4,合格证上有考生成绩名次。不符合发证比例的科类专业,不发放合格证。
3、音乐类、音乐表演类、舞蹈类专业在山东、湖南、甘肃不招收理科生,其它省份和专业文理兼收。
(五)、录取规则
1、学院严格执行国家招生政策和纪律,本着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公平竞争、择优录取的原则,充分体现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确保招生录取工作全程公开、信息透明、接受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
2、按录取投档比例1:1.2投档,无男女生比例限制。
3、学院正确处理志愿与分数的关系,认真对待各志愿的考生,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一志愿考生未录取满额时,不拒绝后续志愿考生。
4、美术类专业,在文化、专业成绩双上线基础上,省外按文化成绩×40%+专业成绩×60%折算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四川省内按文化成绩加专业成绩之和,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非美术类(含体育)专业,在文化、专业成绩双上线基础上,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5、身体健康状况及身高要求:严格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院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音乐舞蹈类专业限身高:男1.68米以上,女1.58米以上;旅游管理类专业建议身高:男1.65米以上,女1.55米以上。
(六)、根据四川省的有关规定,学院按学分制收取学杂费,并严格执行国家物价部门核定的各项收费标准。收费按规定要求向学生公示。
(七)、学院设有专业奖学金;国家、省奖助学金;国家、省励志奖助学金;广州助学基金;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困难补助等,多种形式对优秀学生予以奖励,对贫困学生予以资助。
(八)、学院负责对录取情况予以查询和说明。
三、招生计划
专业名称 |
科类 |
合计 |
江西 |
山东 |
湖北 |
湖南 |
安徽 |
甘肃 |
新疆 |
四川 |
收费 标准 |
★ 总计 |
|
935 |
45 |
70 |
30 |
70 |
40 |
45 |
20 |
615 |
|
本科 合计 |
|
700 |
45 |
70 |
30 |
70 |
40 |
45 |
20 |
380 |
|
音乐学 |
音乐、舞蹈类 |
40 |
|
|
|
|
|
|
|
兼 |
5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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