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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08年高校招生考试美术术科考试大纲

日期:2008/11/13 不详

一、考试性质

  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美术术科统一考试(以下简称美术术科统考)是由合格的高中(中专)毕业生参加的选拔性考试,是我省普通高考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高等学校根据考生美术术科统考的成绩和高考文化成绩,按确定的招生计划,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因此,美术术科统考应有必要的区分度,较高的信度和效度。

  二、考试能力要求

  美术术科统考要求测试考生的艺术修养、审美能力、观察能力、造型能力、表现能力和技法的运用能力。

  三、考试内容和考试目的

  美术术科统考包括素描、色彩、速写三门基础科目的考试。

  素描考试,考查考生的造型基础和对形体、结构、体积、空间、质感等方面的理解、认识和表现能力。

  色彩考试,考查考生对色彩的感受能力、认识能力和色彩技法表现能力。

  速写考试,考查考生在较短的时间内,完成对人物动态、人物动态组合以及人物与环境的整体表现,同时注重考生对人物的比例、结构、动态的准确把握,以及画面的构图和处理。

  四、考试成绩计算办法

  素描、色彩、速写均按满分100分进行评分,美术术科统考总分满分300分。

  考生美术术科统考的总分为素描、色彩、速写三科得分之和。

  五、各科目考试内容、形式和评分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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