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美术高考 > 艺考政策

山西07年普通高校专升本招生补录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日期:2008/11/13 不详

由于部分考生录取后放弃志愿及院校调整计划,一些院校仍有缺额。凡2007年参加我省普通高校专升本考试、达到附件一所列专业补报分数线的考生,均可于8月18日至19日18时(过时不候),登录山西省招生考试网(WWW﹒SXKSZX﹒CN),按附件二公布的缺额计划重新申报志愿,考生最多可申报四个志愿,原报志愿作废。如因本人条件限制,考生来不及上网的,可委托有上网条件的老师、同学填报志愿。已被院校录取的考生不能重新申报志愿。

  申报志愿结束后,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将根据考生志愿和录取成绩从高到低投档,投档比例为1:1,由招生院校负责审查录取。

  附件一:

山西省2007年普通高校专升本招生补报分数线

专业编号

专 业 名 称

分数线

专业编号

专 业 名 称

分数线

 

非师范类

 

 

师范类

 

02

法学

338

43

汉语言文学

304

07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

230

48

数学与应用数学

477

09

土木工程

273

53

英语

相关艺考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