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2010年高考艺考播音编导类专业考试说明
一、考试形式与考试科目
1 .考试形式: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含专科、高职影视表演专业)考试形式为面试。总分为 200 分。
2 .考试科目:普通话语音,专业素质测试,即兴表演,共三个科目。
主要考核考生的整体素质──声音、语音、精神风貌、语言表达能力和才艺特长。目的一是了解考生的声音、语言、表达能力的基本状况及发展潜质;二是了解并考核考生在无文字凭借的情况下临时组织语言及现场的思维应变能力;三是了解和测试考生除播音主持以外的其他艺术特长,并测试考生的形体条件。
播音与主持艺术(含专科、高职影视表演)专业
全区统一考试科目一览表
专业名称 | 考试科目 | 考试科目总数 | |
基础科目 | 专业科目 | ||
播音与主持艺术 | 普通话语音 专业素质测试 | 即兴表演 (含形体测试) | 2+1 |
说明:每科满分为 100 分,总成绩折合为 200 分。各考试科目权重系数:普通话语音 0.6 ,专业素质面试 1.0 ,即兴表演 0.4 。
折合公式: 普通话语音× 0.6 +专业素质面试× 1.0 +即兴表演× 0.4 。
二、考试内容
1 .自备稿件(内容为文学作品,包括小说、散文、诗歌、故事等, 3 分钟内)
2 .指定稿件(内容为新闻、文学作品, 2 分钟内)
3 .即兴话题( 3 分钟内)
4 . 才艺展示 ( 2 分钟内)
三、考试要求与题例
1 .自备稿件:材料不限,要求脱稿,朗诵、朗读及表演要声音洪亮、清晰、语调自然,表达连贯流畅,有感情。内容包括散文、诗歌、小说、故事等各种文学作品。(限时 3 分钟内)
此项考试主要考察考生的语音状况以及在充分准备的情况下语言表达所能达到的最好水平。
2 .指定稿件:按抽到题目的内容进行,并听从考官的指令。内容包括新闻、文学作品节选。(限时 2 分钟内)
此项考试主要考察考生在短时间内感受表达作品的能力及考生的逻辑感受能力。
3 .即兴话题:根据抽到的题目对话题进行即兴评述。如:谈谈你对“上网”的看法;谈谈你对“双语教学”的看法;你是否赞同名人做广告宣传。(限时 3 分钟内)
此项考试主要考察考生在短时间内对问题的认识能力、应变能力、组织语言能力及逻辑思维能力。
4 . 才艺展示 :即兴表演的形式,内容自选,器乐、声乐、舞蹈、戏剧、曲艺、小品等形式均可。伴奏带或道具请自备。(限时 2 分钟内)
此项考试主要考察考生除播音主持专业素质以外是否还具备其他相关的艺术素质及特长,并考察考生的形体条件。
说明:以上题目仅供考生备考参考,并不是实际考试题目。正式考试时,题目的内容与形式与之大体类似。
考 场 规 则
一、考生应在考试前一天到考试地点了解考场及有关注意事项。
二、考生凭《准考证》及《身份证》按规定时间进入考场参加考试。
三、考生进入考场只许携带考试必需的用具,严禁携带各种通讯工具(如手机、小灵通及其他无线接收、传送设备等)、电子存储记忆录放设备以及书籍、纸张、资料、书包、涂改液、修正带、耳塞等物品进入考场,若已带进考场,必须在考试前放到考场指定位置,否则,一旦查出或发现以作弊论处。
四、《听音记谱》、《乐理》科的考试 8:15 入场, 8:30 禁止考生入场;笔试科目每科开考 15 分钟后不得入场;考试结束前 30 分钟方可提前交卷离开考场,交卷出场后不得再进场续考,也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或交谈。面试科目的考生每时段开考前 30 分钟到现场检录,不按时检录的考生视为放弃考试资格(按缺考处理)。
五、在考场内须保持安静,不得吸烟,不准喧哗。在考试中不准交头接耳、左顾右盼、打手势,不准夹带、偷看、抄袭或有意让他人抄袭,不准传抄答案或交换(交接)答卷、不准冒名或请人代考,不准贿赂考试工作人员。
六、考生不得随意增加或减少考试内容,不得在试卷空白处或故意在试卷上做其它标记。
七、监考员组织考生按时进入考场,考生应对号入座,并将自己《准考证》、《身份证》放在合适位置,以便查对。
八、监考员必须坚守工作岗位,严格执行考试工作程序。
九、考试终了信号发出后,考生应立即停止作答。
十、考试结束,各考场由 2 名监考员或考评员将答卷或评分表、成绩单送到交给考务组,必须办理交接手续。
十一、对违纪考生要填写违纪登记表,要求违纪考生签名、两名监考员签名,并保存违纪行为使用过的资料、工具等;
十二、考生有作弊行为的,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第十八号令)进行处理,并将违纪事实记入其高考诚信电子档案。对扰乱考场秩序、威胁监考员及工作人员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2010 年广西广播电视编导专业全区统一考试 考试说明
一、培养目标
本专业方向培养具有较高综合素质、扎实的文学功底并通晓视听语言,文学艺术常识较广、文化理论修养较高、艺术鉴赏能力较强,具备广播电视节目策划、创作、编辑、导演、制作等方面的专业知识与技能,能在全国广播电影电视系统和文化部门从事广播、电视栏目(频道、节目)策划创意、文字撰稿、编导制作等方面工作的广播电视艺术学科的高级专门人才。
二、考试形式与 考试科目
(一) 考试形式:
广播影视编导专业考试形式为笔试,满分为 200 分。
(二) 考试科目:
综合知识,故事写作 , 影视作品分析 ,共三个科目。
广播电视编导专业全区统一考试科目一览表
专业名称 | 考试科目 | 考试科目总数 | |
基础科目 | 专业科目 | ||
广播电视编导 | 综合知识 | 故事写作 影视作品分析 | 1+2 |
说明: 每科满分为 100 分,总成绩折合为 200 分,各考试科目权重系数: 综合知识 0.6 , 故事写作 0.7 , 影视作品分析 0.7 。
折合公式: 综合知识 × 0.6 + 故事写作 × 0.7 + 影视作品分析 × 0.7 。
三、考试大纲
(一) 综合知识部分
1 .考试目的:具备一定的文学艺术及广播电影电视常识,是学习广播影视编导专业的前提和基础,因此,设立综合知识考试,重点考察考查考生对中学语文教材所涉及的作家、作品等文学常识的掌握程度;考查考生是否具备今后学习和将来从事本专业所应具备的美术、音乐、舞蹈、戏曲和广播电影电视艺术基本常识。
2 .考试题型:选择题、填空题、名词解释、问答
3 .考试要求:识记准确、表述清楚、卷面整洁
4 .考核要点:
( 1 )文学常识: 了解中外文学史常识,包括各种文学体载的发展演变的历史,主要文学创作理论和流派;具有初步运用文学语言的能力。
考核内容:文学体裁知识(包括 小说、诗歌、散文、戏剧等各种文学体裁的定义、特性、属性、构成、分类等要素 )、文学史知识( 包括中国古代文学、中国现代文学、中国当代文学和外国文学发展的大体过程及其流派、作家、作品等。 )、 文艺理论知识(包括各种创作方法和风格、流派、内容和形式的诸要素、文学批评的标准和文学鉴赏等。)
( 2 )文艺常识: 广播影视编导艺术是综合艺术,除了文学因素以外,还吸收了音乐、舞蹈、绘画、雕塑、戏剧等表现手段。因此对这些艺术形式的基本常识要有所了解。
考核内容:音乐(声乐的分类、器乐的形式及其代表作、中外著名演唱家、演奏家、指挥家、作曲家、世界著名音乐作品、电影音乐等)、舞蹈(舞蹈的种类和特点、国内外著名舞蹈家及其作品、舞蹈常用术语等)、美术(绘画、书法、雕塑摄影等基本常识、代表人物、传世佳作)、戏剧(戏剧的种类及特点、戏剧的发展、中外著名剧作家及其代表作)。
( 3 )广播影视常识:喜欢并了解广播电影电视基础常识是学好这一专业的先决条件。尽管高中课本中对此涉及并不宽泛,但依然是这一专业的考核点。
考核内容:广播、电视、电影的传媒特性、艺术特征、构成要素、发展脉络、中外名片名栏目名演员名主持人等。
(二)命题写作部分
1 .考试目的: 叙事是广播电视媒体的一种主要功能,广播电视编导从业人员应当具备良好的叙事能力。 该考试环节通过规定考生在限定条件下写一篇记叙文,考查考生的叙事能力;考查考生是否具备今后学习和将来从事本专业的潜在素质和所必须具备的写作能力。
2 .考试题型:在规定时间内闭卷完成命题故事写作或故事的续写。
3 .考试要求: 命题作文要求 观点正确,中心明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