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艺考各项细则出台 首次实行网上填报志愿
日期:2009/12/28 潍坊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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潍坊新闻网12月26日午间快讯 据生活日报今天报道,25日,山东省招考院出台《山东省2010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实施方案》。2010年,我省艺考将在全省首次实行网上填报志愿,专业招生将根据专业属性划分为11个类别。
2010年艺考共分11个专业
美术类专业1月24日考试
2010年我省艺术类专业招生分为艺术文、艺术理两类。根据专业属性不同划分为美术类、音乐类、书法类、舞蹈类、摄影类、播音主持类、文学编导管理类、影视戏剧表演类、服装表演(模特)类、空乘类、其他类11个专业类别。
2010年我省普通高校美术类专业招生实行全省统考。考试科目为:造型基础、色彩基础。每科考试时间均为3个小时,每科满分为150分。考试时间:2010年1月24日上午8:30—11:30造型基础;下午2:00—5:00色彩基础。山东艺术学院承担造型基础科目,山东工艺美术学院承担色彩基础科目的评卷工作。
省招考院按照考生专业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排列,根据生源及招生计划情况划定美术类专业考试本、专科合格分数线,并向各市招生办公室下发考生考试成绩,2010年2月6日前将《美术类专业合格证》发至考生本人。
非美术专业2月24日开考
按1:4比例确定考生名单
非美术类本科专业考试2010年仍由招生院校自主组织。考生持身份证、《报考证》、院校准考证参加招生院校的艺术类专业考试。三证不全或不一致者不准参加考试。
普通高校非美术类专科(高职)专业原则上不安排专业考试,认同所有本科院校相同或相近本科专业合格成绩。省内院校的非美术类本科专业考试时间为2月24日至3月10日,各招生院校在规定的时间内确定本校的考试时间。
2010年,我省在济南市、青岛市、淄博市、潍坊市设立省外院校艺术类专业考试山东考点。凡经批准在我省进行专业考试的省外院校,只能选择上述一个统设考点安排一次专业考试。考试时间为2月24日至3月10日。
各招生院校在考试及评卷结束后,按专业招生计划1:4的比例确定合格考生名单,并发放《2010年艺术类专业考试合格证》。各学校要在《合格证》中明确注明考生的专业成绩和排名,并于4月10日前发送至考生。
4月25日前确认考生类别
本科志愿实行网上填报
4月25日前,美术类考生持省招考院发给的《美术类专业合格证》,非美术类考生持招生院校发给的《合格证》,到原高考报名县(市、区)招生办公室确认考生类别。艺术文考生参加文史类,艺术理考生参加理工农医类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文化课考试)。
凡持无效合格证或没有取得合格证的考生,不得按艺术类确认类别。省招考院将对艺术类考生的报考资格进行复核,对弄虚作假的考生按舞弊事件处理,并追究审查经办人的责任。 2010年,我省艺考实施网上填报志愿。艺术类专业本科志愿与普通文、理类本科志愿同时填报。艺术本科志愿设艺术本科提前批、艺术本科一批。艺术本科提前批院校包括独立设置艺术本科院校、211工程院校、部属院校和经上级部门批准的其他院校,设一个院校志愿、两个专业志愿及专业服从调剂选项;艺术本科一批院校为艺术本科提前批院校以外的本科院校,设两个顺序院校志愿和美术类专业学校服从调剂选项,每个院校设两个专业志愿、一个专业服从调剂选项。 艺术类专业专科(高职)志愿与普通文、理类专科(高职)志愿同时填报。艺术专科(高职)批将实施网上征求志愿录取。 山艺山工艺自定文化线 不得低于“省线”20分 考生填报艺术本科志愿时,美术类考生既可以填报取得校考《合格证》的院校及专业,也可以填报使用省统考成绩的院校;非美术类考生只能填写取得《合格证》的院校及专业。 考生填报艺术专科(高职)志愿时,美术类考生可以选报在鲁招生的任何院校的美术类专业。非美术类考生,选报中央戏剧学院、北京电影学院在鲁招生非美术类专业,青岛酒店管理职业技术学院的旅游工艺品设计与制作专业,天津艺术职业学院的表演艺术专业,部分院校的空中乘务专业、航空服务专业、烹饪工艺与营养专业等经批准进行了专业考试的特殊专业,必须取得校考院校的专业《合格证》;选报其他的专业,要与取得本科专业《合格证》的专业相同或相近。 独立设置的本科艺术院校及参照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招生办法的普通高校,自行划定本校有关专业的本科文化录取控制分数线。山东艺术学院和山东工艺美术学院自行划定的各专业的本科文化录取控制分数线,不得低于山东省艺术类本科文化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下20分。其他院校执行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划定的艺术类本科文化录取控制分数线。 专科文化录取控制分数线由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划定。 ■这些规定请注意 部分院校实行关联投档 艺术类本科专业、专科(高职)美术类专业及经批准进行了专业考试的非美术类专业,实行文化成绩与专业成绩相关联的投档办法。其他专科(高职)专业按文化成绩排序投档。 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及参照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招生办法的普通高校的艺术类本科专业,按考生志愿全部投档,学校分专业划定文化、专业录取分数线并录取线上考生,遗留问题由招生院校负责。 上述院校之外的普通高校艺术类本科专业,在全省艺术类本科文化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上,按考生志愿投档。 |
17专业按文化成绩录取 省外院校进行了校考的艺术类本科专业关联招生院校提供的专业成绩,使用我省美术类专业统考成绩的,关联我省美术类专业统考成绩全部投档。学校分专业划定文化、专业录取分数线并录取线上考生。 省内院校的美术类专业关联省统考成绩、非美术类专业关联招生院校提供的专业成绩,按文化成绩排序,分专业按招生计划1:1.5的比例向招生院校投档,招生院校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 学前教育、艺术教育、服装设计与工艺教育等17种含有艺术属性的专业,录取时高校在艺术类专业考试成绩合格的基础上,原则上按考生文化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 专科录不满网上征志愿 美术类专业及经批准进行了专业考试的其他艺术类专科(高职)专业,实行文化成绩与专业成绩关联投档的办法。 在全省艺术类专科(高职)文化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上,根据考生志愿,中央戏剧学院、北京电影学院全部投档,学校分专业划定文化、专业录取分数线并录取线上考生;其他院校按文化成绩排序,按招生计划 1:1.5的比例向招生院校投档,招生院校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 不进行专业考试的非美术类专科(高职)专业,在全省艺术类专科(高职)文化录取控制分数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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