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 年广西播音与主持艺术(含专科、高职影视表演)专业全区统一考试考试说明
日期:2009/12/24 广西招生考试院
一、考试形式与考试科目
1 .考试形式:
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含专科、高职影视表演专业)考试形式为面试。总分为 200 分。
2 .考试科目:
普通话语音,专业素质测试,即兴表演,共三个科目。
主要考核考生的整体素质──声音、语音、面貌、语言表达能力和才艺特长。目的一是了解考生的声音、语言、表达能力的基本状况及发展潜质;二是了解并考核考生在无文字凭借的情况下临时组织语言及现场的思维应变能力;三是了解和测试考生除播音主持以外的其他艺术特长,并测试考生的形体条件。
播音与主持艺术(含专科、高职影视表演)专业
全区统一考试科目一览表
专业名称 |
考试科目 |
考试科目总数 | |
基础科目 |
专业科目 | ||
播音与主持艺术 |
普通话语音 专业素质测试 |
即兴表演 (含形体测试) |
2+1 |
说明:每科满分为 100 分,总成绩折合为 200 分。各考试科目权重系数:普通话语音 0.6 ,专业素质面试 1.0 ,即兴表演 0.4 。
折合公式: 普通话语音× 0.6 +专业素质面试× 1.0 +即兴表演× 0.4 。
二、考试内容
1 .自备稿件(内容为文学作品,包括小说、散文、诗歌、故事等, 3 分钟内)
2 .指定稿件(内容为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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