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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高招仍实行保护高分考生政策

日期:2008/11/13 不详
记者17日从有关部门获悉,今年我省普通高招各类各批招生录取时间已经确定,招生录取将从7月7日正式开始,8月20日前结束,各批次再次征集考生志愿时间也同时敲定。

  音乐、美术、体育类录取7月8日开始

  音乐、美术类提前单独批院校:7月8日~9日录取;其他本科批院校:7月11日~15日录取。其中,7月13日9:00~16:00,考生到县(市、区)高招办填报志愿,7月14日征求志愿录取;其他专科批院校:8月8日~13日录取。其中,8月11日9:00~16:00,考生到县(市、区)高招办填报志愿,8月12日征求志愿录取。

  体育类本科批院校7月8日~13日录取,其中,7月11日9:00~16:00,考生到县(市)区高招办填报志愿,7月12日征求志愿录取;高职(高专)批院校7月15日~19日录取,其中,7月17日9:00~16:00,考生到县(市)区高招办填报志愿,7月18日征求志愿录取。

  文史理工类录取7月10日开始

  招生人数最多的文史理工类院校将于7月10日开始录取。

  文史、理工类本科提前批院校:7月10日~15日录取。其中,7月13日9:00~16:00,考生到县(市)区高招办填报志愿,7月14日征求志愿录取;本科一批院校:7月17日~22日录取。其中,7月20日9:00~16:00,考生到县(市)区高招办填报志愿,7月21日征求志愿录取;本科二批院校:7月24日~29日录取。其中,7月27日9:00~16:00,考生到县(市)区高招办填报志愿,7月28日征求志愿录取;本科三批院校:7月31日~8月4日录取。其中,8月2日9:00~16:00,考生到县(市)区高招办填报本批次征求志愿,8月3日征求志愿录取。

  少数民族预科班(省属高校)、高职单招本科批院校8月6日录取;专科提前批院校、高职单招专科批院校:8月8日~12日录取。其中,8月10日9:00~16:00,考生到县(市)区高招办填报志愿,8月11日征求志愿录取;高职(高专)批院校:8月14日~19日录取。其中8月17日9:00~16:00,考生到县(市)区高招办填报志愿,8月18日征求志愿录取。

  “百里挑一”保护高分考生

  相关人士告诉记者,今年我省普通高招录取仍将采取保护高分考生政策,凡高考成绩名列理工、文史类全省前茅(按该类考生总数的1%比例确定)的考生,在本科一批录取第一轮投档时,如未能达到第一志愿学校投档线而无法出档时,其所填报的参考志愿第一栏视同第一志愿,参与投档给相关院校(这一部份考生不占该院校原定投档比例),由有关学校审核并决定是否录取。

  一般来说,保护高分考生主要体现在本科一批第一轮投档后,省高招办按“百里挑一”的原则划定理科和文科高分线,将未达到第一志愿学校投档线的高分考生的参考一志愿视为第一志愿投档。但录取与否由高校根据公布的招生章程决定。

  所谓“百里挑一”指的是平均每100人中取1个,例如有1000名考生,那么就取10名,分数第十位就是保护线。某考生第一志愿报考A院校,参考一志愿报考B院校,如果该考生分数未达到A院校投档线,而又符合省里“百里挑一”划定的高分考生,省级招生部门将会在第一轮投档时将其投给B院校,但录取与否由B院校决定。

  条件相当时不得随意退掉第一志愿考生

  这位人士说,今年我省普通高招录取,当考生德智体美、高考总成绩及相关科目成绩大体相当时,高校不得随意退掉第一志愿的考生而要求录取非第一志愿的考生。当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上第一志愿的考生档案不足时,或第一轮已根据学校要求的调档比例投足档、并开始其他调剂志愿投档时,高校不能拒绝录取非第一志愿的线上考生。

  各个高校投档比例确定后,对线上第一志愿生源充足的学校,省高招办将根据线上第一志愿考生的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予以一次性投足。对生源不足的,第一轮先投线上第一志愿考生(志愿优先原则),第二轮及以后轮次投档时,则参照学校招生计划缺额的情况,根据等待投档考生的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考生平行参考志愿排列顺序检索出档(分数优先原则)。

  (福州日报记者 许含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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