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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艺术类本科线不低于本二线65%

日期:2009/12/18 扬州晚报

     扬州网讯(见习记者 孙智广 罗林林)记者昨从有关方面获悉,《2010年普高艺术类专业招生办法》出台。

  《办法》规定,艺术类专业计划可分文科、理科或文理综合编制。报考艺术类专业的考生,可以兼报除提前录取批次外的其他批次的非艺术类专业。

  各省级招办划定的艺术类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不应低于本省(区、市)确定的第二批次普通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的65%,艺术类高职(专科)录取控制分数线一般不应低于本省(区、市)确定的高职(专科)批次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70%。

  学前教育、艺术教育、服装设计与工艺教育、装潢设计与工艺教育、广播电视新闻学、广告学、媒体创意、宝石及材料工艺学、工业设计、影视艺术技术、数字媒体艺术、建筑学、景观建筑设计、包装工程、服装设计与工程、公共事业管理及文化产业管理等17种含有艺术属性的专业,有关高校须经教育部批准后方可按艺术类专业招生办法招生。录取时,高校在艺术类专业考试成绩合格的基础上,原则上按考生高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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