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东北师范大学人文学院艺术类招生简章
日期:2009/12/17 东北师范大学人文学院
◆学院简介
东北师范大学人文学院是经教育部确认,实施普通高等本科教育的独立学院。学院按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参加全国统一招生。学生学习期满,成绩合格,颁发由教育部统一印制、网上电子注册、国家承认学历的东北师范大学人文学院毕业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颁发东北师范大学人文学院的学士学位证书。
△教育理念
学院坚持“成功教育”的理念,并将其核心内涵确定为“人人皆能成功”,全心全意为学生的成人、成才、成功服务。
△办学优势和条件
学院坐落在景色宜人的吉林省长春市净月经济开发区。分东西两个校区,与东北师范大学净月校区相邻,共享优质的教育资源,有着浓厚的学习氛围和良好的人文环境,是青年学子接受高等教育的理想学校。
学院的最大优势是办学起点高,办学实力强,师资力量雄厚。学院依托东北师范大学一流的教育品牌、优秀的师资力量、丰富的办学经验,形成了一支以教授、副教授和具有博士、硕士学位教师为主体的专任教师队伍。建有现代化的教学大楼,设有图书馆、标准化教室、计算机教室、语音室、多媒体教室、电子阅览室、室内体育馆以及同声传译实验室等现代化教学和生活设施。
△办学模式和特色
为保证和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培养具有社会责任感、善于思考、勤于实践和勇于创新的应用型人才,学院坚持通识教育与专业教育相结合,实施“厚基础、强能力、多出路”的培养模式,形成以适应市场和就业为导向的文、理、工、法、经济、管理、外语、艺术等学科门类的专业格局。有的专业被评为吉林省教学改革建设试点专业,有的专业分别被评为国家特色专业建设点和吉林省特色专业建设点。课程建设取得良好成效。现有省级优秀课11门,省级精品课2门,省级优秀教学团队1个。目前在校学生9300余人,来自22个省、市、自治区。2009年开始,与东北师范大学在文学、经济学等学科领域合作培养硕士研究生。
学院实行开放办学,广泛开展国内外交流合作。在国内与部分重点高校、科研单位、相关企业合作,建立了实习就业基地。在国外与日本、美国、丹麦、加拿大、俄罗斯、韩国、新加坡等国建立了校际交流关系,以“2+2”、“3+1”、本科后读研等方式开展合作办学。
△就业前景
    我院一直坚持把学生的就业作为学院发展的生命线,坚持把增加毕业生的就业竞争力作为培养学生的重要目标。实行领导主抓、部门协调、院(系)为主、全员参与的就业工作指导服务体系,对学生进行全程化的就业指导服务;创建了就业信息网,与各大型人才网站建立了合作关系,为毕业生提供最新、最快的就业信息。建立了广泛的就业网络和稳定的就业基地。近年来,学院超过10%的应届毕业生考取国内著名高校研究生,还有一批学子出国深造。
△招生专业及收费标准
1.广播电视编导(含教育电视方向)(学费15000元/年)
2.播音与主持艺术(学费15000元/年)
3.艺术设计(广告艺术设计、环境艺术设计、陶艺设计)(学费15000元/年)
4.动画(学费16000元/年)
5.美术学(装雕艺术)(学费13000元/年)
6.绘画(油画、国画)(学费13000元/年)
7.服装设计与工程(学费13000元/年)
8.表演(服装表演与设计、戏剧影视表演、歌舞表演)(学费13000元/年)
9.舞蹈学(舞蹈教育)(学费13000元/年)
10.舞蹈编导(编导与表演、少儿舞蹈编导)(学费13000元/年)
11.音乐学(钢琴、声乐、器乐)(学费15000元/年)
△报名条件
符合国家高考报名有关规定。表演专业:①服装表演与设计方向要求女身高1.70米以上,男身高1.80米以上;②戏剧影视表演和歌舞表演方向要求女身高1.60米以上,男身高1.70米以上。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要求女身高1.65米以上,男身高1.75米以上。艺术类各专业均要求无色盲、色弱。
△招生范围
吉林省、辽宁省、山东省、河北省、内蒙古自治区。招生计划详见2010年各省招生办公室公布的招生计划专刊或登录我院网站查询。
△录取原则
    详见教育部阳光高考网站(http://gaokao.chsi.com.cn)《2010年东北师范大学人文学院招生章程》。
△报名及考试时间、地点
注:(1)考生本人必须持当地招生办提供的考生报名资格证或准考证、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按规定时间到相应考点报名。
(2)各艺术类专业不允许兼报。
◆专业介绍及考试内容
△广播电视编导专业(含教育电视方向):
培养目标:培养具有广播电视策划和电视节目设计、创作、制作等方面的专业知识,能够从事电视节目编导、影视艺术与技术等方面工作的应用型人才。
主干课程:影视导演、电视采访与写作、栏目与节目策划、广播电视文艺节目创作、视听语言、电视摄像编辑艺术、传播学概论、非线性编辑、电视节目制作技术等课程
考试内容:1.影视作品分析:常见影视作品,概述剧情和评论,笔试(满分100分);
2.表演特长:小品、朗诵、器乐、声乐任选其一,题材自定,限单人表演,时间3分钟以内,道具、独奏及伴奏乐器考生自备(钢琴除外,可以无道具、无伴奏表演)(满分50分);3.命题故事:按照试题指定的题材,构思并叙述故事,笔试(满分50分);4.面试:五官端正,无色盲、色弱。
※(仅限
东北师范大学人文学院是经教育部确认,实施普通高等本科教育的独立学院。学院按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参加全国统一招生。学生学习期满,成绩合格,颁发由教育部统一印制、网上电子注册、国家承认学历的东北师范大学人文学院毕业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颁发东北师范大学人文学院的学士学位证书。
△教育理念
学院坚持“成功教育”的理念,并将其核心内涵确定为“人人皆能成功”,全心全意为学生的成人、成才、成功服务。
△办学优势和条件
学院坐落在景色宜人的吉林省长春市净月经济开发区。分东西两个校区,与东北师范大学净月校区相邻,共享优质的教育资源,有着浓厚的学习氛围和良好的人文环境,是青年学子接受高等教育的理想学校。
学院的最大优势是办学起点高,办学实力强,师资力量雄厚。学院依托东北师范大学一流的教育品牌、优秀的师资力量、丰富的办学经验,形成了一支以教授、副教授和具有博士、硕士学位教师为主体的专任教师队伍。建有现代化的教学大楼,设有图书馆、标准化教室、计算机教室、语音室、多媒体教室、电子阅览室、室内体育馆以及同声传译实验室等现代化教学和生活设施。
△办学模式和特色
为保证和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培养具有社会责任感、善于思考、勤于实践和勇于创新的应用型人才,学院坚持通识教育与专业教育相结合,实施“厚基础、强能力、多出路”的培养模式,形成以适应市场和就业为导向的文、理、工、法、经济、管理、外语、艺术等学科门类的专业格局。有的专业被评为吉林省教学改革建设试点专业,有的专业分别被评为国家特色专业建设点和吉林省特色专业建设点。课程建设取得良好成效。现有省级优秀课11门,省级精品课2门,省级优秀教学团队1个。目前在校学生9300余人,来自22个省、市、自治区。2009年开始,与东北师范大学在文学、经济学等学科领域合作培养硕士研究生。
学院实行开放办学,广泛开展国内外交流合作。在国内与部分重点高校、科研单位、相关企业合作,建立了实习就业基地。在国外与日本、美国、丹麦、加拿大、俄罗斯、韩国、新加坡等国建立了校际交流关系,以“2+2”、“3+1”、本科后读研等方式开展合作办学。
△就业前景
    我院一直坚持把学生的就业作为学院发展的生命线,坚持把增加毕业生的就业竞争力作为培养学生的重要目标。实行领导主抓、部门协调、院(系)为主、全员参与的就业工作指导服务体系,对学生进行全程化的就业指导服务;创建了就业信息网,与各大型人才网站建立了合作关系,为毕业生提供最新、最快的就业信息。建立了广泛的就业网络和稳定的就业基地。近年来,学院超过10%的应届毕业生考取国内著名高校研究生,还有一批学子出国深造。
△招生专业及收费标准
1.广播电视编导(含教育电视方向)(学费15000元/年)
2.播音与主持艺术(学费15000元/年)
3.艺术设计(广告艺术设计、环境艺术设计、陶艺设计)(学费15000元/年)
4.动画(学费16000元/年)
5.美术学(装雕艺术)(学费13000元/年)
6.绘画(油画、国画)(学费13000元/年)
7.服装设计与工程(学费13000元/年)
8.表演(服装表演与设计、戏剧影视表演、歌舞表演)(学费13000元/年)
9.舞蹈学(舞蹈教育)(学费13000元/年)
10.舞蹈编导(编导与表演、少儿舞蹈编导)(学费13000元/年)
11.音乐学(钢琴、声乐、器乐)(学费15000元/年)
△报名条件
符合国家高考报名有关规定。表演专业:①服装表演与设计方向要求女身高1.70米以上,男身高1.80米以上;②戏剧影视表演和歌舞表演方向要求女身高1.60米以上,男身高1.70米以上。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要求女身高1.65米以上,男身高1.75米以上。艺术类各专业均要求无色盲、色弱。
△招生范围
吉林省、辽宁省、山东省、河北省、内蒙古自治区。招生计划详见2010年各省招生办公室公布的招生计划专刊或登录我院网站查询。
△录取原则
    详见教育部阳光高考网站(http://gaokao.chsi.com.cn)《2010年东北师范大学人文学院招生章程》。
△报名及考试时间、地点
省份 |
专业 |
报名时间 |
报名地点 |
考试时间 |
考试地点 | |||
吉林 |
音乐学 |
1月15日-16日 |
东北师范大学人文学院东校区一号楼招生办公室 |
1月16日-17日 |
东北师范大学人文学院 | |||
舞蹈学 |
1月17日-19日 | |||||||
舞蹈编导 | ||||||||
表演 |
1月17日-19日 |
1月18日-23日 | ||||||
表演 |
1月24日-25日 |
1月26日 | ||||||
广播电视编导 | ||||||||
播音与主持艺术 | ||||||||
美术类 |
我院不组织单独的艺术类专业考试,承认吉林省美术类统考成绩。 | |||||||
山东 |
美术类 |
我院不组织单独的艺术类专业考试,承认山东省美术类统考成绩。 | ||||||
其他艺术类专业 |
2月24日-25日 |
济南市 |
2月26日 |
济南市 | ||||
内蒙 |
美术类 |
我院不组织单独的艺术类专业考试,承认内蒙古美术类统考成绩。 | ||||||
其他艺术类专业 |
不单独进行艺术专业考试,承认其他本科院校艺术专业考试成绩。 | |||||||
辽宁 |
所有艺术类专业 |
不单独进行艺术专业考试,表演专业(服装表演与设计)承认其他本科院校艺术专业考试成绩,表演(戏剧影视表演)和其他专业承认该省艺术专业统考成绩。 | ||||||
河北 |
所有艺术类专业 |
不单独进行艺术专业考试,承认该省艺术专业联考成绩。 |
(2)各艺术类专业不允许兼报。
◆专业介绍及考试内容
△广播电视编导专业(含教育电视方向):
培养目标:培养具有广播电视策划和电视节目设计、创作、制作等方面的专业知识,能够从事电视节目编导、影视艺术与技术等方面工作的应用型人才。
主干课程:影视导演、电视采访与写作、栏目与节目策划、广播电视文艺节目创作、视听语言、电视摄像编辑艺术、传播学概论、非线性编辑、电视节目制作技术等课程
考试内容:1.影视作品分析:常见影视作品,概述剧情和评论,笔试(满分100分);
2.表演特长:小品、朗诵、器乐、声乐任选其一,题材自定,限单人表演,时间3分钟以内,道具、独奏及伴奏乐器考生自备(钢琴除外,可以无道具、无伴奏表演)(满分50分);3.命题故事:按照试题指定的题材,构思并叙述故事,笔试(满分50分);4.面试:五官端正,无色盲、色弱。
※(仅限
相关招生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