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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华中师范大学音乐招生简章

日期:2009/12/15 华中师范大学
  一、招生省份及计划
  1、招生省份
  湖北、湖南、河南、江西、山东、安徽、河北、广西、广东、四川、重庆、海南
  2、招生计划
  音乐学专业(免费师范类):招收本科生70人
  音乐学专业(非师范类):招收本科生30人
  音乐表演专业(声乐、钢琴、器乐方向,非师范类):招收本科生30人
  音乐表演专业(舞蹈方向,非师范类):招收本科生30人(其中男生不少于10人)
  备注:
  ①音乐学专业分主副项报考,考试科目为声乐+钢琴或器乐,可在声乐、钢琴、器乐中任选一科作为主项,另一科作为副项,声乐为必选项;
  ②音乐学专业具体分省计划根据考生实际报考情况确定;
  ③音乐表演(声乐、钢琴方向)招收的主要专业方向为声乐、钢琴;
  ④音乐表演(器乐方向)只招收二胡、琵琶、古筝、小提琴、中提琴、长笛、长号、小号、圆号、双簧管、单簧管、萨克斯和手风琴,凡未规定的器乐种类在音乐表演专业不予招收。
  二、报名考试注意事项
  1、报名条件
  凡符合普通高等学校年度招生工作规定中报名条件者,均可持本人身份证和所在省高考报名登记表到指定的考点报名参加考试。
  备注:拟报考音乐表演专业(舞蹈方向)的考生,男生身高不低于170cm,女生身高原则上不低于160cm,男女生分开排名。(不接受函报)
  2、报考费用
  初试150元/人,初试兼报一个专业加收150元;
  复试180元/人,复试兼报一个专业加收150元。
  3、学费标准
  非师范专业学费标准为9000元/年(具体以省物价部门审核为准);
  师范专业享受国家师范生免费教育(免除学费,免缴住宿费,并补助生活费400元/月)。
  4.报考方向
  音乐学专业进行专业考试时不分师范、非师范,考生高考填报志愿自行选择就读师范或非师范。音乐表演专业(声乐、钢琴、器乐、舞蹈方向)均为非师范。
  5、报考时间及地点
  A、初试设九个考点,具体安排如下(部分时间更新中):
  
序号
初试考点
报名时间
初试时间
领取复试
准考证时间
考生范围
1
华中师范大学
1220日2月20日
37日开始现场确认
音乐学专业
3月8—10日
3月11日下午
湖北、广西
广东、海南
音乐表演
2月9—10日
2
湖南师范大学
2月23-24日
2月24-25日
2月26日上午
湖南、广西广东、海南
3
郑州铁六中
2月22-23日
2月25-26日
2月27日上午
河南
4
江西师范大学
2月25-26日
2月26-27日
2月28日上午
江西
5
安徽艺术职业学院
1月下旬
1月下旬
1月下旬
安徽
6
石家庄职业技术学院
222-23日
225-26日
2月27日上午
河北
7
山东济南
225-26日
226-27日
2月28日上午
山东
8
四川
参加四川省招办组织的音乐师范类考试,成绩合格者,可在高考志愿中填报我校
四川
9
重庆
参加重庆西南大学组织的音乐学专业考试,成绩合格者,可在高考志愿中填报我校
重庆
  备注:
  ①初试1至7考点考生的复试统一在华中师范大学音乐学院进行,考生按复试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参加复试;
  ②凡在湖北考点参加初试的考生均须登录我校招生网进行网上报名,考生凭网上报名号于3月7—9日进行现场报名确认,凡未进行现场报名确认的,视报考信息无效。
  B、华中师范大学复试具体安排如下:
  
复试考点
专业
考点范围
专业复试时间
乐理、练耳
华中师范大学音乐学院
音乐学
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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