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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高考音乐类专业报考简章出炉

日期:2009/12/15 杭州网
  据浙江省教育考试院消息,2010年浙江省普通高校招生音乐类专业统考报考简章日前出炉。
  
  据了解,2010年浙江省普通高校招生音乐类专业考试分视唱听音、声乐、器乐(钢琴或具有较高水平的其他乐器)三部分。其中,视唱听音分A、B两个部分(视唱和模唱)的考试;声乐为独唱自选歌曲1—2首,总时间不超过三分钟,考生自备乐谱,由考点统一安排伴奏(每组考生在考前半小时进行合伴奏一次);器乐(钢琴或具有较高水平的其他乐器)考试则为演奏自选练习曲、乐曲各一首,时间不超过五分钟。
  
  专业考试的时间为2010年3月11日—3月18日,考点待定。考生参加考试的批次(时间)安排,将根据各设区市考生报名数确定,于3月3日左右在各设区市招生考试机构公布。
  
  报考音乐类专业统考的考生,仍将先进行音乐类专业省统考报名,然后进行高考文化考试报名。其中,已办理2010年艺术类专业考试网上报名,并选报音乐类专业省统考和现场信息确认手续的考生,凭《2010年浙江省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考试报考证》(以下简称《艺术专业报考证》)、身份证,于专业考试日的前一天,到考点领取《2010年浙江省普通高校招生音乐类专业统考准考证》,并了解考试编组情况及有关注意事项。考试逾期不补。同时,考生须在2010年高考文化考试报名时间,在艺术类专业考试报名现场确认地,办理参加全国普通高校文化课统一考试艺兼文或艺兼理的报名手续。
  
  根据报考要求,考生在考试期间一切费用自理,考生所需乐器(除钢琴外)一律自备;考生考试一律背谱演奏、演唱;新生入学后要进行全面复查,凡与教育部、文化部规定不符或有舞弊行为者,即按有关规定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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