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31所独立艺术院校录取原则及最低控制分数线
日期:2009/12/14
吉林艺术学院2009年各专业录取原则
我院的录取工作按国家教育部有关文件、各省(区)招办及我院有关规定执行。录取时,学院根据考生的文化和专业成绩,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文科考生数学成绩计入总分。
本科专业文化课成绩满分750分,专业课成绩满分300分。录取原则如下:
1、A类(音乐表演、表演、导演、播音与主持艺术的配音艺术方向、舞蹈学、舞蹈编导)专业的考生,文化课成绩投档后,以专业课成绩择优录取。
2、B类(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绘画、雕塑、艺术设计、播音与主持艺术、广播电视编导、戏剧影视美术设计、动画)专业的考生,文化课成绩投档后,以文化课成绩的60%与专业课成绩的40%核算后相加的总分择优录取。
3、C类(音乐学、美术教育)专业的考生,文化课成绩投档后,以文化课成绩的70%与专业课成绩的30%核算后相加的总分择优录取。
4、D类(美术学、公共事业管理)专业的考生,以文化课成绩投档后,以文化课成绩的80%与专业课成绩的20%核算后相加的总分择优录取。
5、和专业外语成绩要做适当要求。
6、同等条件下,具有体育专长(仅限乒乓球和体操)的考生优先录取。
7、计算公式:总分(百分制)=文化课成绩/7.5*所占比值+专业课成绩/3*所占比值
北京舞蹈学院2009年招生各专业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的通知
我院作为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根据教育部《关于作好2009年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08]14号)的有关规定,实施自行划定文艺考试录取控制分数线。经学院招生委员会研究,结合今年我院各专业的考生成绩,将我院2009年各专业的招生录取最低分数控制线划定如下:
专业方向最低录取控制线说明
表演(芭蕾舞表演方向)
(中国古典舞表演方向)
(中国民族民间舞表演方向)
(国际标准舞方向)210分(专业校高考成绩90分以上者高考成绩增加20分)
表演(芭蕾舞表演教育合一方向)
(中国古典舞表演教育合一方向)
(汉唐古典舞方向)
(中国民族民间舞表演教育合一方向)230分
表演(音乐剧方向)245分
表演(服饰表演方向)240分
舞蹈编导(中国古典舞编导方向)240分
戏剧影视美术设计(舞台美术设计方向)350分(专业校高考成绩前3名者高考成绩增加20分)
戏剧影视美术设计(舞台灯光设计方向)293分
舞蹈学(舞蹈历史与理论方向)400分(英语≥85分,英语+语文≥180分)
舞蹈编导(电视舞蹈方向)380分(英语≥60分,英语+语文≥150分)
考试方式:报考我院的考生必须参加我院组织的艺术专业考试发,专业考试合格的考生,参加全国普通高考。具体考试内容详见我院《招生简章》。
录取原则:参加我院考试成绩合格,并符合本省(市)艺术类招生条件,且高考成绩达到我院自行划定的录取分数线者,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并注意相关科目成绩,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舞蹈学专业(舞蹈历史与理论方向)和舞蹈编导专业(电视舞蹈方向)将视情况分别要求《语文》和《英语》的单科成绩。
中央音乐学院2009年本科录取分数线及录取原则
050401音乐学(音乐学):文化课分数线450,文化课上线后按专业课、文化课各占50%的比例合成总分后从高到低录取
050401音乐学(音乐艺术管理):文化课分数线435,文化课上线后按专业课、文化课各占50%的比例合成总分后从高到低录取
050401音乐学(音乐教育、音乐治疗):文化课分数线350,文化课上线后按专业排序从高到低录取
050402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文化课分数线293,文化课上线后按专业排序从高到低录取.专业特别优秀者由学院招生委员会集体讨论决定。
050403音乐表演:文化课分数线293,文化课上线后按专业排序从高到低录取.专业特别优秀者由学院招生委员会集体讨论决定。
中央音乐学院招生办公室
星海音乐学院2009年本科招生文化分数线招生专业分数线录取原则
音乐学(理论音乐学)3601、音乐教育系的考生,钢琴、声乐均需要达到资格线(按百分制计算,外省为50分,本省为40分):
2、艺术管理系的考生,文化与专业上线后,50%按文化分数从高到低择优录取,50%按专业分数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3、其他各系考生,文化上线后,按专业分数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4、各专业省外招生人数不分配到各省,但单个省份的录取人数原则上不能超过我院省外招生总人数的30%:
5、录取顺序:尊重第一志愿,保护第二志愿专业高分考生:
6、在专业分数相同或相近的情况下,钢琴、视唱练耳、乐理、文化成绩或专业多能者优先。
音乐学(应用音乐学)320
音乐学(艺术管理)
音乐表演【指挥(乐队、合唱)】
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作曲)
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影视音乐创作)
音乐学(音乐教育)310
音乐学(学前音乐教育)
音乐学【乐器工艺(钢琴调修)】
录音艺术(电子音乐制作)270
音乐表演(爵士音乐表演)
音乐表演(美声唱法、民族唱法)
音乐表演(钢琴演奏)
音乐表演(管弦乐)
音乐表演(民乐)
音乐表演(通俗演唱)
音乐表演(电子键盘演奏)
舞蹈学(舞蹈表演与理论)230
舞蹈学(舞蹈教育)
星海音乐学院招生办
中央民族大学2009年艺术类专业拟录取原则
在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根据教育部文件规定,并结合我校艺术招生章程及各专业报考生源情况,制定我校艺术类专业拟录取原则。
一、照顾政策
按照我校艺术招生章程规定,以下考生给予照顾;
1、专业综合成绩前三名者,可适当降低文化课要求(不超过20分);
2、少数民族考生,在录取时统一加10分;
3、同等条件下,少数民族考生优先录取。
以上加分政策不重复享受
二、分数线划定
参照各专业(音乐表演( 中国乐器演奏)细分报考方向)的计划数,按一定比例对该专业(方向)的一志愿考生进行文化线划定。
在文化分过线基础上,按照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排队,专业最后一名分数为专业分数线(对于音乐类区分乐器种类录取的专业,专业线为所有乐器种类中的最低分)。
三、各专业文化和专业最低分数线
过校线后按专业分数从高到进行录取,专业成绩相同的考生,优先录取文化成绩高者。对于音乐类部分按器种招生的专业,过文化基准线后按照乐器种类排名录取。
(一)美术类
绘画(油画):文化线333,专业线86.5;
绘画(中国画):文化线354,专业线80.53;
美术学(美术教育):文化线362,专业线85.6;
艺术设计(装潢):文化线348,专业线83.67;
艺术设计(服装设计):文化线381,专业线89.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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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的录取工作按国家教育部有关文件、各省(区)招办及我院有关规定执行。录取时,学院根据考生的文化和专业成绩,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文科考生数学成绩计入总分。
本科专业文化课成绩满分750分,专业课成绩满分300分。录取原则如下:
1、A类(音乐表演、表演、导演、播音与主持艺术的配音艺术方向、舞蹈学、舞蹈编导)专业的考生,文化课成绩投档后,以专业课成绩择优录取。
2、B类(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绘画、雕塑、艺术设计、播音与主持艺术、广播电视编导、戏剧影视美术设计、动画)专业的考生,文化课成绩投档后,以文化课成绩的60%与专业课成绩的40%核算后相加的总分择优录取。
3、C类(音乐学、美术教育)专业的考生,文化课成绩投档后,以文化课成绩的70%与专业课成绩的30%核算后相加的总分择优录取。
4、D类(美术学、公共事业管理)专业的考生,以文化课成绩投档后,以文化课成绩的80%与专业课成绩的20%核算后相加的总分择优录取。
5、和专业外语成绩要做适当要求。
6、同等条件下,具有体育专长(仅限乒乓球和体操)的考生优先录取。
7、计算公式:总分(百分制)=文化课成绩/7.5*所占比值+专业课成绩/3*所占比值
北京舞蹈学院2009年招生各专业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的通知
我院作为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根据教育部《关于作好2009年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08]14号)的有关规定,实施自行划定文艺考试录取控制分数线。经学院招生委员会研究,结合今年我院各专业的考生成绩,将我院2009年各专业的招生录取最低分数控制线划定如下:
专业方向最低录取控制线说明
表演(芭蕾舞表演方向)
(中国古典舞表演方向)
(中国民族民间舞表演方向)
(国际标准舞方向)210分(专业校高考成绩90分以上者高考成绩增加20分)
表演(芭蕾舞表演教育合一方向)
(中国古典舞表演教育合一方向)
(汉唐古典舞方向)
(中国民族民间舞表演教育合一方向)230分
表演(音乐剧方向)245分
表演(服饰表演方向)240分
舞蹈编导(中国古典舞编导方向)240分
戏剧影视美术设计(舞台美术设计方向)350分(专业校高考成绩前3名者高考成绩增加20分)
戏剧影视美术设计(舞台灯光设计方向)293分
舞蹈学(舞蹈历史与理论方向)400分(英语≥85分,英语+语文≥180分)
舞蹈编导(电视舞蹈方向)380分(英语≥60分,英语+语文≥150分)
考试方式:报考我院的考生必须参加我院组织的艺术专业考试发,专业考试合格的考生,参加全国普通高考。具体考试内容详见我院《招生简章》。
录取原则:参加我院考试成绩合格,并符合本省(市)艺术类招生条件,且高考成绩达到我院自行划定的录取分数线者,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并注意相关科目成绩,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舞蹈学专业(舞蹈历史与理论方向)和舞蹈编导专业(电视舞蹈方向)将视情况分别要求《语文》和《英语》的单科成绩。
中央音乐学院2009年本科录取分数线及录取原则
050401音乐学(音乐学):文化课分数线450,文化课上线后按专业课、文化课各占50%的比例合成总分后从高到低录取
050401音乐学(音乐艺术管理):文化课分数线435,文化课上线后按专业课、文化课各占50%的比例合成总分后从高到低录取
050401音乐学(音乐教育、音乐治疗):文化课分数线350,文化课上线后按专业排序从高到低录取
050402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文化课分数线293,文化课上线后按专业排序从高到低录取.专业特别优秀者由学院招生委员会集体讨论决定。
050403音乐表演:文化课分数线293,文化课上线后按专业排序从高到低录取.专业特别优秀者由学院招生委员会集体讨论决定。
中央音乐学院招生办公室
星海音乐学院2009年本科招生文化分数线招生专业分数线录取原则
音乐学(理论音乐学)3601、音乐教育系的考生,钢琴、声乐均需要达到资格线(按百分制计算,外省为50分,本省为40分):
2、艺术管理系的考生,文化与专业上线后,50%按文化分数从高到低择优录取,50%按专业分数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3、其他各系考生,文化上线后,按专业分数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4、各专业省外招生人数不分配到各省,但单个省份的录取人数原则上不能超过我院省外招生总人数的30%:
5、录取顺序:尊重第一志愿,保护第二志愿专业高分考生:
6、在专业分数相同或相近的情况下,钢琴、视唱练耳、乐理、文化成绩或专业多能者优先。
音乐学(应用音乐学)320
音乐学(艺术管理)
音乐表演【指挥(乐队、合唱)】
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作曲)
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影视音乐创作)
音乐学(音乐教育)310
音乐学(学前音乐教育)
音乐学【乐器工艺(钢琴调修)】
录音艺术(电子音乐制作)270
音乐表演(爵士音乐表演)
音乐表演(美声唱法、民族唱法)
音乐表演(钢琴演奏)
音乐表演(管弦乐)
音乐表演(民乐)
音乐表演(通俗演唱)
音乐表演(电子键盘演奏)
舞蹈学(舞蹈表演与理论)230
舞蹈学(舞蹈教育)
星海音乐学院招生办
中央民族大学2009年艺术类专业拟录取原则
在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根据教育部文件规定,并结合我校艺术招生章程及各专业报考生源情况,制定我校艺术类专业拟录取原则。
一、照顾政策
按照我校艺术招生章程规定,以下考生给予照顾;
1、专业综合成绩前三名者,可适当降低文化课要求(不超过20分);
2、少数民族考生,在录取时统一加10分;
3、同等条件下,少数民族考生优先录取。
以上加分政策不重复享受
二、分数线划定
参照各专业(音乐表演( 中国乐器演奏)细分报考方向)的计划数,按一定比例对该专业(方向)的一志愿考生进行文化线划定。
在文化分过线基础上,按照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排队,专业最后一名分数为专业分数线(对于音乐类区分乐器种类录取的专业,专业线为所有乐器种类中的最低分)。
三、各专业文化和专业最低分数线
过校线后按专业分数从高到进行录取,专业成绩相同的考生,优先录取文化成绩高者。对于音乐类部分按器种招生的专业,过文化基准线后按照乐器种类排名录取。
(一)美术类
绘画(油画):文化线333,专业线86.5;
绘画(中国画):文化线354,专业线80.53;
美术学(美术教育):文化线362,专业线85.6;
艺术设计(装潢):文化线348,专业线83.67;
艺术设计(服装设计):文化线381,专业线89.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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