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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沈阳音乐学院南校区招生简章

日期:2009/12/14 沈阳音乐学院

一、学院简介
    沈阳音乐学院南校区位于沈阳市浑南新区大学城,是沈阳音乐学院本科教学校区之一,占地面积135亩,建筑面积16.9万平方米。
    南校区承担着沈阳音乐学院衍生专业的教学任务,除音乐、舞蹈教育等传统专业外,还设有戏剧影视文学、艺术商务与管理、播音与主持、广播电视编导、表演、录音艺术、音乐疗法、合唱指挥、模特教育、化妆与人物造型、社会艺术教育与管理、舞台艺术、行进艺术教育、音乐传播、现代舞、舞台影像、戏剧影视服装设计等边缘、交叉专业。
    南校区教学及生活设施完备,设有校园电视台,主持人演播室和非线性视频编采室,全套数字化录音设备的数码录音棚,标准的体育馆、足球场、篮球场和融汇多种功能的教室、观摩厅以及总面积近7万平方米的五座教学楼,可容纳1200人的音乐剧场现已成为浑南新区的文化艺术活动中心。专业交叉、有机互动、良性循环,正在成为南校区的办学特色。
    沈阳音乐学院南校区面向全国(含港、澳、台)招生,学生毕业颁发国家教育部统一监制的“沈阳音乐学院”普通本科毕业证书,授予文学学士学位。
二、教学单位、专业、学费、学制

教学单位

专业方向

专业(填报高考志愿

对应的专业名称)

学费

学制

艺术文学系

戏剧影视文学

戏剧影视文学

13000元/年

4年

戏剧影视表演系

戏剧影视表演、音乐剧表演

表  演

艺术传媒系

艺术类播音与主持

播音与主持艺术

文艺编导

广播电视编导

戏剧影视美术设计系

化妆与人物造型

戏剧影视美术设计

14000元/年

舞台艺术系

舞台艺术

戏剧影视服装设计

舞台影像

音乐制作系

歌曲创作与MIDI制作

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

录音艺术

录音艺术

合唱指挥系

合唱指挥

音乐表演

声乐教育系

声乐教育

音乐学

民族声乐教育系

民族声乐教育

键盘器乐教育系

钢琴、手风琴(键钮式自由低音、键盘式自由低音)、单排键电子琴、双排键电子琴、艺术指导(钢琴伴奏)、数码钢琴教育

管弦器乐教育系

长笛、双簧管、单簧管、大管、古典萨克斯、小提琴、中提琴、大提琴、低音提琴、古典吉他、圆号、小号、长号、中音号、大号、古典打击乐、电小提琴教育

民族器乐教育系

二胡、板胡、扬琴、琵琶、古筝、柳琴、中阮、古琴、马头琴、竹笛、笙、唢呐、管子、民族打击乐教育

流行音乐教育兼表演系

流行音乐演唱、键盘(爵士钢琴与合成器)、萨克斯、电吉他、电贝司、打击乐教育

基础音乐教育系

基础音乐教育

专家班教学管理中心

二胡、板胡、小号、长笛、萨克斯、双排键电子琴、古典吉他、民族声乐、声乐演唱、流行音乐演唱、庞龙音乐工作室

乐音与健康系

音乐疗法

社会艺术教育系

社会艺术教育与管理

行进艺术教育系

行进艺术教育

艺术商务与管理系

艺术商务与管理

音乐传播

应用舞蹈教育系

应用舞蹈教育

舞蹈学

现代舞表演

模特教育系

模特表演、模特教育

应用舞蹈教育系

应用舞蹈创编

舞蹈编导

现代舞创编

 

三、招生考试有关事项
(一)沈阳考场报名及考试时间、地点及报名须知
1、第一次报名时间:2009年12月10日—2010年1月2日8:30—16:30(周六周日不休息),在此时间段内,第二次考试的专业系部可同时报名;
2、第一次考试时间:2010年1月6日—8日;
考试系部:音乐制作系、艺术商务与管理系、合唱指挥系、乐音与健康系、戏剧影视美术设计系、舞台艺术系、模特教育系、社会艺术教育系、行进艺术教育系、音乐传播专业方向、舞台影像专业方向、戏剧影视服装设计专业方向。
3、第二次报名时间:2010年2月20日—28日8:30—16:30(周六周日不休息);
4、第二次考试时间:2010年3月4日—6日;
考试系部:艺术文学系、戏剧影视表演系、艺术传媒系、声乐教育系、民族声乐教育系、键盘器乐教育系、民族器乐教育系、管弦器乐教育系、流行音乐教育兼表演系、基础音乐教育系、专家班教学管理中心、应用舞蹈教育系、现代舞专业方向。
5、报名及考试地点:沈阳音乐学院南校区;
6、具体考试安排可于考试前两天登录南校区网站查阅;
7、报名须知:
⑴普通高中、中等艺术学校、中等职业学校的应、往届毕业生或具有同等学力者均可报考;年龄不限;文理兼招;外语语种只限英语。
⑵戏剧影视表演、音乐剧表演、播音与主持、演唱、舞蹈、基础音乐教育、模特专业方向要求考生身高符合本专业要求,有特殊才能者,由两名专家推荐,经院招生委员会批准,身高要求可适当降低;色盲、色弱者不能报考戏剧影视美术设计系、舞台艺术系、社会艺术教育系、戏剧影视服装设计专业方向、舞台影像专业方向。
⑶报名时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同一底版一寸免冠彩色照片三张、《2010年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考试准考证》复印件(如报名时尚未取得,最迟于2010年3月25日前寄或送至沈阳音乐学院南校区招生考试办公室)。
⑷根据教育部要求,艺术类考生须同时获得户口所在省份招生办统一组织的专业招生考试《统考合格证》(不组织统一考试的省份及专业除外)及沈阳音乐学院南校区专业招生考试《专业合格证》,方可报考南校区;关于艺术类统考具体规定,请考生按户口所在省份要求执行;如因考生统考原因而影响录取,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⑸报名考试费200元,每加报一个专业须增加100元。
⑹外地考生可来信函报,函报截止时间以到达沈阳的邮戳日期为准。来函内容包括:报名登记表(可在沈阳音乐学院南校区网站下载并填写完整)、身份证复印件、《2010年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考试准考证》复印件、近期同一底版一寸免冠彩色照片三张、报名考试费200元(每加报一个专业需增加100元);函报考生须于考试前一天凭本人身份证到南校区领取《准考证》。
⑺获得沈阳音乐学院业余考级相关专业十级证书者,专业主科可免试,成绩按80分计算,其他科目须参加考试(报名时提供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⑻各专业考试初复试一次完成。
⑼考生所交报名材料及报考费,不论录取与否(包括弃考、旷考)一律不退。如考生报考其它院校仍需这些材料,请提前复印,自留副本。
⑽沈阳籍三环以内学生一律走读。
(二)省外考场报名考试时间及地点
南校区拟于2010年1月至2月在杭州、武汉、成都、深圳、合肥、长春、南昌、厦门、临汾等地设立省外考场,具体报名考试时间、地点请随时查阅沈阳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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