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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辽宁高考政策6变化 工作安排10方面

日期:2008/11/13 不详

2007年辽宁省普通高考有关政策和相关工作调整情况概括起来有六个方面的变化:

一是填报志愿时间向后推迟两天。今年为确保试题印制环节的绝对安全,对高考试题参考答案在高考结束后印制,使提案大的发放时间将向后推迟两天,为此,高考填报志愿时间调整为6月15日至23日。

二是二批本科院校不再设置服从

志愿。为进一步提高考生志愿满足率和新生报到率,继2006年首次取消三批本科和专科(高职)院校"服从志愿"后,今年二批本科院校将不再设置服从志愿,即将平行参考志愿后的无条件服从志愿栏取消,并实行二次补报(二批本科志愿)、二次录取的办法。如果部分高校未完成招生计划,其剩余计划将在相应批次录取结束后立即向社会公布。未被录取的考生可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重新填报志愿。仍未完成招生计划,可适当降低分数按考生志愿录取。这样,二批本科、三批本科和四批高职专科均不设服从志愿栏,其具体补报志愿时间和办法,需要毕业生学校密切关注省、市招生部门的相关日程安排,以便及时通知有关考生补报志愿。

三是调整艺术类招生录取批次。为进一步提高艺术类考生的录取率,今年艺术类第一批本科录取院校分成A、B两段。A 段为31所独立设置的艺术院校,211工程院校和清华大学、中国传媒大学、中央民族大学、东华大学、北京服装学院等5所院校;B段为除A段院校外其他本科院校(专业)。

四是体优生实行全省统一测试认定。为了体现公平公正,确保体优生资格的真实性,今年对应届高级中等教育学校体育竞赛优胜者实行全省统一测试认定。目前,我市体育竞赛优胜者初审工作已经结束,初审合格考生名单已经在沈阳日报上进行了公示。5月18日下午为我市考生统一测试时间,测试地点在沈阳体育学院-苏家屯区金钱松东路36号,联系电话89166657。各有关区、县(市)招考办和学校,要及时通知考生按规定时间参加测试。测试考生应持居民身份证和《2007年普通高校招生体育竞赛优胜者统一测试准考证》,测试费用在测试现场交纳。

五是扩大全省艺术类统考类别范围。在2006年全省实行美术类统考的基础上,今年我省美术类、表演类、广播电视编导类和音乐舞蹈类专业都实行了全省统一考试。这项工作已经全部结束,考生成绩已在辽宁招生考试网上进行了公示。

六是调整少数民族自治县少数民族考生和"双语"考生资格审核办法。少数民族自治县少数民族考生身份由省公安厅进行认定,并向省招考办提供名单;"双语生"考生身份由省教育厅进行审核认定,并向省招考办提供名单。

2007年辽宁省普通高考相关政策规定和工作安排主要有十个方面:

1.关于考生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工作。考生的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工作由县(区)招考办统一组织,5月15日前结束。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主要是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应届生由学校负责,往届生由原毕业学校或单位负责,没有工作单位的考生由乡镇、街道办事处负责对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品德做出全面鉴定。鉴定内容要完整、准确地填写在考生思想政治品德考核表中对受过刑事处罚、治安管理行政处罚或违纪处分的考生,要提供所犯错误的事实、处理意见和本人对错误的认识及改正错误后的现实表现等翔实材料,并对其真实性负责。有反对四项基本原则和改革开放的言行或参加邪教组织的;道德品质恶劣,经教育仍不思悔改的属于不合格。

2.关于考生体检工作。报考高等学校的所有考生均须参加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其中,报考军队院校的考生体检工作仍在高考成绩公布之后进行,报考公安院校的考生体检时间由省另行通知。报考飞行类院校(专业)考生体检按其规定要求另行进行。

3.关于考生填报志愿工作。今年我省高考填报志愿时间仍为高考结束后成绩发布之前,其中工作时间6月15日至23日,考生填报志愿时间6月15日至20日。本专科院校志愿同时填报。

今年我省普通高校招生计划按文史类、理工类公布。考生填报志愿时,理工类考生只能填报理工类招生的院校(专业),文史类考生只能填报文史类招生的院校(专业),艺术类、体育类考生可以兼报理工类或文史类招生的院校(专业)。

录取批次和志愿设置顺序分别为:提前录取--主要是军队、公安及航海类专业的本科、专科院校;第一批录取院校(本科)--分A、B两段,先录A段,后B录段;第二批录取院校(本科)、第三批录取院校(本科)。其中第一批录取院校(本科)分为A、B两段,A段先录取,B段后录取。市属本、专科院校不单设志愿栏,与相应的省属本专科院校同批录取。

艺术类本科批次同普通类提前批次同时录取。艺术类高职(专科)专业在普通本科批次录取结束后、高职(专科)批次录取开始前录取。体育类专业和普通类专业相应批次的前一批同时录取(即体育类第一批本科和普通类提前批次同时录取,以此类推)。

《考生志愿表》打印一式三份,考生本人签字后,一分装入考生只档案、一份考生留存、一份报市招考办带到录取现场。

4.关于考试和考试成绩发布工作。全国统考6月7至9日进行。我市共设69个考点,1639个考场。考试科目和分值不变,仍为 "3+小综合"科目设置方案,四科总分满分为750分。"3"指语文、数学、外语;"小综合"分为文科综合和理科综合。各科分值为:语文150分,数学150分,外语150分,小综合300分,今年我省高考外语科仍设听力部分考试,听力部分占30分,但听力考试成绩不计入高考总分。录取时听力考试成绩提供给高等学校。其中,艺术、体育专业不招未参加相应术科考试的考生。外语专业以及对外语口语能力有要求专业不招收口试不合格考生,我市外语口试工作已经结束。用少数民族语言授课的民族中学毕业生,报考用汉语授课的高等学校,须参加全国统一考试,其中汉语文成绩必须达到合格水平才能录取。

考生高考成绩以省招考办打印的成绩通知单为准,由各区、县(市)招考办负责发放到考生手中。

5.关于建立考生档案工作。考生须同时建立纸档案和电子档案。考生电子档案内容包括:考生报名登记表、体检表、志愿表、附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表、体优表、军检表、公安表、公安现役表、诚信记录等材料。考生纸档案内容包括:除考生电子档案包括的内容外,还包括优先及降分录取类别的证明材料,考生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的诚信记录(主要指考试违规以及在招生其他环节违规的简要事实及处理结果)和考生高中阶段档案。

高中毕业反向小综合会考成绩(A、B、C、D四个等级,D等为不合格)采集到高考报名信息内,作为高考档案的一项内容,录取时提供给高等学校。

考生纸档案不带至录取现场,考生被录取后自带由中学(往届生由县区招考办)密封后的纸档案。

6.关于高等院校招生章程。高校招生章程是高校面向社会公开的开展招生工作、录取新生的主要依据,也是考生填报志愿的主要依据。高校一般在5月1日前在本校网站或通过其他方式向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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