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全国各省高校艺术类招生考试报名日程信息汇总
2007年广东省普通高考报名将提前于2月初举行,体育类和艺术类的术科考生报名即将于本月中旬展开。记者昨日从市招考办获悉,2007年高考报名蓝印户口不能作为在深圳报考的依据,深圳户籍考生是指已获得深圳市红印户口的考生。参加2007年高考的术科生报名时,可加报一门“X”科,并注意兼顾术科单考与全省术科统考。
市招考办主任范坤介绍,按现行高考报名政策规定,深圳户籍考生是指已获得深圳市红印户口的考生,蓝印户口不能作为在深圳报考的依据。非深圳户籍的考生,应及时与户口所在地的省、市招生部门联系,按时回原户籍地办理报名手续。
按广东省的规定,外省户籍的考生一律不能在广东省借考。广东省内户籍、高中三年已在深圳读书的应届高中毕业生,原则上必须回户口所在地报考。考生如要求在我市借考,必须提供全家户籍(含父母双方或一方监护人)都在广东省内的户口本原件和相关的证明材料才能申请。对考生的借考申请,市招考办将严格审查。
凡弄虚作假或材料不全或有“高考移民”嫌疑的考生,将报请上级严查,何时发现、何时取消报考或录取资格,已经入学的予以取消学籍,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市招考办负责人提醒,根据省考试中心的规定,2007年高考考生报名及进入考场必须验核考生的《身份证》,未持有身份证的考生应提前办理好本人的《身份证》。如需办理学籍转移手续的考生,须按市教育局有关学籍管理规定,在高考报名前办妥。我市应届高中毕业生,以学籍所在的毕业学校为单位,办理集体报名手续。凡往届生及深圳户籍在市外就读的高中毕业生,须到市招考办指定的报名站办理报名手续。
2007年高考广东省术科类考生报名将于本月中旬开始。市招考办负责人建议,参加2007年广东省高考的术科生(包括体育类和艺术类考生),可在通常的“语文+数学+英语+文基/理基+术科”的报名模式基础上,加报一门“X”科。文科类术科考生可在政治、历史、地理3门科目中任选一门,理科类术科考生可在物理、化学、生物3门科目中任选一门。术科考生不应轻易放弃自己擅长的学科,而应在高考复习期间兼顾文化课、术科、“X”科目的学习。
市招考办负责人分析,按照以往惯例术科成绩将在6月前揭晓,加报一门“X”科,将为术科成绩不理想的考生增加参加普通类高考录取的机会。尤其是针对术科成绩一般但文化课成绩尚可的高考考生,此举使其既可报体育类和艺术类专业,又有可能参加大学其他文科(或理科)专业的录取,从而增加上大学的机会。
市招考办负责人特别提醒,术科考生还应注意兼顾术科单考与全省术科统考。2006年我市报考美术专业1660人,音乐专业考生480人,共录取艺术类专业考生1514人,录取率为71%(其中上本科占35%)。近年来,广东省报考艺术、体育专业的人数增加较多,而招生人数增幅较少。按教育部文件规定,除31所独立设置的艺术院校和部分专业可以由院校组织单考以外,其他报考外省及本省的艺术院校和专业的考生,要参加全省术科统考,并且成绩要达到广东省划定的统考合格线才能参加出档录取。
另外,市招考办负责人透露,今后术科统考的要求会进一步规范,标准将进一步提高。按2007年高考《方案》中规定,广东省术科类考生录取投档将遵照“四六开”原则:术科统考的院校和专业,在文化总分和术科入围线上,按术科分成绩高低,投计划数60%的档案;再按文化分高低,投计划数40%的档案。(记者:李玫)
2007年上海市普通高校招生 美术、音乐、编导、表演类专业统一考试工作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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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2007年高校招生艺术类专业全省统考通知
湖南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2007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艺术类专业全省统一考试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教育考试院(招生考试办公室、招生考试中心、招生考试管理处),有关高等学校:
2007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有关专业招生的专业考试实行全省统一考试,由我院统一组织管理,有关考点具体承办。取得全省艺术类专业统一考试有关专业合格资格的考生,方能填报艺术类相关专业志愿(我省将在2月底前划定全省艺术类专业统一考试有关专业合格资格线,并公示取得合格资格考生名单)。在湘院校和省外所有艺术类高职(专科)专业以及民办高校、独立学院的本科艺术专业录取时均应直接使用我省艺术类专业统一考试成绩;省外其他高校艺术类本科专业(含湖南大学广播电视编导、表演、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招生,可直接使用我省艺术类专业统一考试成绩,也可在我省艺术类专业统一考试合格生源范围内由学校再自行组织专业考试(省外院校艺术类专业招生考试办法另文下发)。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音乐(考试执行《2006年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音乐专业考试大纲》)
(一)考试科目及分值
音乐专业的考试科目为主科(主科分为声乐、器乐、钢琴、舞蹈、理论作曲五类,考生可任报一类)、视唱、练耳(笔试)、音乐基础理论(笔试)、副科等五门。专业成绩满分均为300分,其分值分布如下:
序号
考试科目
所占分值比例
1
60%
2
10%
3
10%
4
10%
5
10%
报考音乐表演专业(含舞蹈专业)的考生须参加面试。面试主要考查考生的形象、气质、身高、专业基本功和专业条件等,要求:(1)五官端正,身材匀称,气质好;(2)以声乐、舞蹈为主科的考生,男生身高不低于1.70米,女生身高不低于1.60米,以器乐、钢琴为主科的考生,男生身高不低于1.68米,女生身高不低于1.58米;(3)专业基本功与专业条件达到所报专业的规定要求。面试只计合格与不合格。面试不合格者不能报考音乐表演专业。
(二)考试地点及时间安排
1.以声乐、器乐、钢琴、理论作曲为主科的考生,其专业考试于2月1日至10日在湖南师范大学音乐学院统一进行。考生凭《2007年湖南省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专业考试证》(以下简称《专业考试证》)、身份证在规定的时间报到缴费,参加专业考试。专业考试按主科门类(声乐、器乐、钢琴、理论作曲等)分批次进行,具体日程安排如下:
顺序
主科
地 区
报 到
第一批
理论作曲
1 月 31 日
第二批
声乐
第三批
器乐与钢琴
2 月 1 日
第四批
声乐
2 月 3 日
第五批
声乐
2 月 4 日
2.以舞蹈为主科的考生,其专业考试统一于2月4日至9日在吉首大学艺术系(吉首市砂子坳校区)进行。练耳(笔试)和音乐基础理论(笔试)考试于2月6日上午9:00~11:40进行。考生须在考前到吉首大学艺术系了解有关事项,准时参加考试,过时不予补考。考生凭《专业考试证》、身份证于2月2日至3日到考点报到,参加专业考试。
3.符合报考条件的职业高中、职业中专、普通中专(含中师)、成人中专毕业生对口报考音乐专业的考生,与普通高中毕业生一同参加专业考试。
4.考生参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