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美术高考 > 艺考政策

辽宁省招办公布2007年高考招生保送生条件

日期:2008/11/13 不详

记者从省招考办获悉,我省2007年普通高校招收保送生政策已经出台,凡符合推荐与报名条件的考生,经所在中学推荐,招生学校测试、考核、审查同意,可免于参加全国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

今年高校保送生推荐与报名条件为:在高中阶段被评为省级优秀学生的应届高中毕业生;高中阶段在全国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全国决赛(包括:中国数学奥林匹克、全国中学生物理竞赛决赛、全国高中学生化学竞赛、全国青少年信息学奥林匹克竞赛、全国中学生生物学竞赛)中获得一、二、三等奖的应届高中毕业生;高中阶段在全国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省赛区竞赛中获得一等奖的应届高中毕业生,包括全国高中数学联赛、全国中学生物理竞赛(省级赛区)、全国高中学生化学竞赛(省级赛区)、全国青少年信息学奥林匹克联赛、全国中学生生物学联赛。

高中阶段在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含全国青少年生物和环境科学实践活动)或“明天小小科学家”奖励活动或全国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中获得一、二等奖的应届高中毕业生;高中阶段在国际科学与工程大奖赛或国际环境科研项目奥林匹克竞赛中获奖的应届高中毕业生;曾获得全国体育比赛前三名、亚洲体育比赛前六名、世界体育比赛前八名和获得球类集体项目运动健将、田径项目运动健将、武术项目武英级和其他项目国际级运动健将称号的退役运动员;公安英烈子女。

符合保送条件的考生须参加其户口所在地省级招办统一组织的高考报名;符合保送条件的退役运动员向有关高等学校提出申请,由高等学校按要求向我省招生考试办公室报送有关退役运动员报名信息并办理相关手续。高等学校须对本校拟录取的保送生进行文化测试及相关的考核,并于4月10日前将本校拟录取的保送生名单报我省招考办审核。

相关艺考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