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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加强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招生考试管理的通知

日期:2008/11/13 不详

鲁招委[2007]1号

各市招生委员会,有关高等学校:
  2007年普通高校艺术类招生工作已逐步展开。为进一步加强我省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招生考试的管理,现就做好考试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高度重视2007年高校艺术类专业考试工作
  我省是艺术考生大省,预计今年的考生人数将在去年的基础上进一步增长。为了减轻考生压力,今年艺术专业测试时间相对压缩,这对专业测试的组织管理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各市招生委员会、特别是省外院校艺术类专业测试承办市和我省艺术类招生院校,对此要有充分的思想准备。前不久,省招委下发了《山东省2007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实施方案》,各单位要认真组织学习,加强对各类工作人员的政治思想教育和业务培训,把抓好考试安全、考风考纪、考试环境治理作为今年艺术类招生考试管理的三项工作重点,确保今年的艺术类招生考试工作顺利完成。

 

  二、加强对招生考试环境进行全面的综合治理,坚决取缔非法招生中介和培训班
  近几年来,一些非法招生中介和艺术类专业培训班,以非法盈利为目的进行各种诈骗活动,使考生在经济、精神上遭受了不应有的损失。为保护广大考生的正当权益,净化招生考试环境,对非法招生中介和艺术类专业培训班进行全面的整顿清理势在必行。各市招生委员会要按照通知要求立即成立由教育、公安等部门组成的专门机构,制定清查的具体措施,对本辖区内的各类非法招生中介、艺术培训班进行全面彻底清查。各市将清查和处理情况于2月10日前,书面报告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在3月份艺术类专业考试期间,要加大考点周围环境的清查力度,未经考点同意的设点和宣传点一律取缔。要建立长效监督检查机制,对重点对象建立档案并跟踪复查。

 

  三、采取切实措施,确保考试安全
  我省艺术类专业考试规模庞大, 2006年省政府、省教育厅已将考试安全列为艺术类考试管理的重点内容。今年各市及有关高校要继续把考试安全作为头等大事抓好落实好。要制定安全工作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要将防范措施细化到每一个工作环节,保证措施可行、得力。所有艺术类专业考试承办市和招生院校,要采取一切措施保障专业考试期间的考试安全。要实行岗位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哪个单位出了问题,该单位的一把手要承担主要责任。考试期间,各考点要对报名点、考试点、考生居住点和其他考生集中的地点进行严密监控,合理疏导,一旦发生情况,要立即向上级报告。

 

  四、增强服务意识,尽力为考生提供有关方面的帮助
  专业测试时间正值寒冷季节,各专业承办市及专业考试院校要尽最大努力为考生提供食宿、交通、防寒、饮水等方面的服务。

 

  五、加强考试管理,严肃考风考纪
  各艺术专业考试承办市和有关高等学校,要按照招生考试工作“阳光工程”的要求,认真抓好考务管理,严肃考风考纪,有效防范和制止舞弊违纪行为。要在全省艺术类专业测试考务管理细则的基础上,结合本单位的实际制定完善的考务管理细则和各项规章制度,加强考试过程管理,切实保证专业考试公平、公正。
  省教育招生考试院近期将对各艺术专业承办市和部分高校考点的工作准备情况进行检查。并视检查情况在考试期间对部分市和高校进行特别巡察,协助解决考试期间的有关问题。


                             二OO七年一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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