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教育考试院关于2007年省外院校 艺术类专业招生考试有关事项的通知
湘教考普字〔2006〕12号
湖南省教育考试院关于2007年省外院校
艺术类专业招生考试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市州教育考试院(招生考试办公室、招生考试中心、招生考试管理处),有关高等学校:
为进一步规范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招生考试管理,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07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06]10号)精神,现就省外院校艺术类专业招生考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点的设置及管理
1.2007年省外院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在我省组织的专业考试由我院统一组织管理,统一设置考点,具体组考工作由考点承办。各省外院校来我省组织艺术类专业考试必须在我省规定的考点进行。凡未经我院批准同意的单位或个人承办的专业考试一律无效。2007年,我省共设立9个省外院校艺术类专业考试考点(考点名单见附件1)。
2.2007年省外高校的艺术类高职(专科)专业及民办高校、独立学院艺术类本科专业在湘招生录取时直接使用我省艺术类专业统一考试相关专业成绩。上列院校均不来我省组织专业考试。其他本科院校的艺术类本科专业可在取得我省艺术类专业统一考试相关专业合格资格的生源范围内组织专业校考,也可以直接使用我省艺术类专业统一考试相关专业成绩。拟来我省组织艺术类专业校考的省外院校,须于2007年1月10日前向我院提出申请,经批准后再与我院确定的艺术类专业考试考点签订有关协议,组织专业考试。每所院校同一个专业只能在我省选择一个考点组织一次考试。
二、考生报名
1.2007年我省艺术类考生专业考试报名和高考报名同时,统一为2006年12月21日至2007年1月5日,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具体办法详见《湖南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2007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
2.艺术类专业考生的报名信息(不含考生评语)由市州招生考试部门汇总,校验无误后于2007年1月15日前上报我院信息处。
三、考试时间安排
2007年省外院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在我省组织专业考试的时间段为,自2007年2月20日起至3月底止。具体考试时间由各招生院校与考点协商确定。
四、组考管理
1.承担组考任务的各考点学校要成立专业考试工作领导小组,周密部署,妥善安排,确保专业考试工作的顺利进行。要切实做好主考、监考老师的选聘工作,选聘责任心强、业务素质高、廉洁自律、当年无直系亲属参加考试的教师担任主考、监考及考试工作人员。凡今年来曾办专业辅导班、上辅导课的教师,一律不得参与专业考试的任何工作。考点要设立举报箱、举报电话,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对违纪作弊者要依法依规从严查处。对在组织专业考试工作中出现重大差错或违规问题的考点,将取消其组考资格,并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2.报名参加省外院校艺术类专业招生考试的考生,必须参加2007年艺术类专业湖南省统一考试并取得相关专业合格资格。考生必须持本人身份证、《2007年湖南省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专业考试证》以及招生院校核发的专业测试证,方能报名(无论考点是否在省内)。
3.考生报名资格审查由考点负责,严格把关。各考点必须使用我院提供的考生报名信息光盘,逐一核对考生信息,杜绝差错;必须使用我院统一下发的计算机程序编排考场和考生座位。各考点承办的省外院校艺术专业考试安排情况(含报名时间、考试时间、考试科目、院校代码(部标)、联系人及联络方式)须于2007年1月15日前报我院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处。
4.考点发现考生有违纪作弊行为时,要及时纠正,收回考生的《2007年湖南省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专业考试证》,提取相关证据材料,将违纪情况如实记载在《监考情况记载表》(样表见附件2)上,由主监考、监考签字确认,考点负责人签署处理意见。考试结束后,考点须将《监考情况记载表》及违纪作弊考生相关证据材料整理归档,报送我院监察与督查处。对在任何一个考点被认定作弊的考生,我院将根据教育部《2007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办法》的规定,取消其2007年艺术类专业报考资格,并将违规事实记入其电子档案和考生诚信考试档案。
5.考试期间,我院将派遣巡视员,到各考点进行巡视。
五、专业成绩报送
招生院校可根据各专业的特点和要求自行确定其专业考试的合格标准,发放合格证书,合格证书数量不应超过本校相应艺术类专业招生计划的4倍。招生院校应于2007年4月1日至15日期间登录我院网站[网站地址:http://www.hneao.cn/hnys,用户名:学校代码(国标),初始密码:学校代码(国标+000)],通过“湖南省普通高校招生省外院校艺术类专业考试成绩网上报送系统”,将合格考生的相关信息上传至我院,并将与上传信息一致的合格考生名单打印件(必须通过系统打印)签字盖章后,寄传至我院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处,逾期不再受理。
六、其它具体事项
1.考试结束后,各考点须在2007年4月5日前向我院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处上报考点工作总结(含各设考院校报名情况、考试情况及考点组考情况)。
2.为了加强联系,请各招生院校在报送我省艺术类专业合格考生的专业考试成绩时,将本校联系方式一并报送(格式见附件3)。
3.省外院校艺术专业考试准备和考试期间与我院的联系方式如下:
联 系 人:田翠平、谢培元、皮祖迁
联系电话:0731-2292921、2294834(兼传真)
通讯地址:长沙市车站北路138号今朝大酒店403房
邮政编码:410001
电子邮件:yishu@hneao.edu.cn
附件:1.2007年湖南省指定省外院校组织艺术类专业考
试考点名单及联系方式一览表
2.湖南省2007年省外院校艺术类专业考试《监考情况记载表》(样表)
3.湖南省2007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招生)联系表
二○○六年十二月十八日
主题词:省外院校 艺术招生 专业考试 通知
湖南省教育考试院办公室 2006年12月19日印发
附件1:
2007年湖南省指定省外院校组织艺术类专业考试
考点名单及联系方式一览表
考点名称
地 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