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河北省普通高校音乐专业联考考生须知
声乐考生:2007年1月24日,上午8:00-下午17:00。
器乐、舞蹈考生:2007年1月25日,上午8:00-下午17:00。
二、报到地点
报到地点:石家庄市红旗大街469号,河北师范大学西校区东院(原河北师范学院)操场。
乘车路线:火车站乘14路、107路公共汽车西行河北师大西校区站下车。
三、报到要求
1、考生必须是取得当年河北省普通高等院校音乐专业联考报名资格的考生。
2、报到时须持身份证和户口所在地招办或中学提供的带有考生号的介绍信。
3、考生报到需缴纳专业测试费,测试期间食宿自理。
4、只限面报,不受理函报。
5、不接受未采集考生电子信息和没有考生号的考生。
四、报到须知
1、到缴费处交纳专业测试费,领取并填写《考生报到信息单》(考场和准考证号不用填写)。
2、考生凭《考生报到信息单》、身份证、介绍信,领取《报到回执》。
3、考生认真阅读《报到回执》,了解测试须知,确认考试批次、时间和地点。
4、考生凭《报到回执》进入考场,领取《准考证》参加考试。
五、测试时间
乐理和听音:2007年1月27日分批测试。
主项和视唱:2007年1月28日开始分批测试。
六、测试地点
乐理和听音:河北师范大学西校区。
主项和视唱:河北师范大学附属民族学院( 石家庄市红旗大街356号)。
七、测试须知
1、考生参加测试必须随身携带准考证、身份证。准考证丢失,考生应立即到测试办公室办理补证手续。无身份证考生须持当地派出所出具的带有考生本人照片并加盖骑缝户口专用章的证明。
2、乐理和听音测试同时进行。先测听音,听音测试采取统一放音的方式进行。听音测试结束后考生不退场,继续进行乐理测试。
3、考生要严格遵守考试时间,提前30分钟整队入场,否则取消其考试资格。
八、成绩查询
2007年2月底前公布联考成绩并确定专业合格名单。届时考生可登录河北师范大学网站(网址:www.hebtu.edu.cn)查询联考成绩。
河北师范大学招生办公室
2007年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