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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艺术类高考两大新变 高职调整录取批次

日期:2008/11/13 不详

北京考试报讯(记者 王兆鹏) 记者从教育部获悉,2007年艺术类高职(专科)专业招生将由以往的本科提前批次,统一调整到高职(专科)提前批录取。美术类专业要组织省统考,省统考2月15日前完成。

据介绍,除个别地区外,以往艺术类本专科专业多在本科提前批次录取。考生被提前批次的高职(专科)专业录取,就会影响本人被其他普通本科专业录取。为了文化成绩较高的艺术类考生利益,2007年起,艺术类高职(专科)专业统一调整到普通本科批次录取结束后、高职(专科)一批录取前录取。艺术类本科专业录取将继续在一批本科录取前录取。

为进一步规范艺术专业测试,2007年起绝大多数省级招办将组织本省美术类专业统一测试,考试科目为色彩、素描和速写,有条件的省还将组织其他专业的全省统考。生源地省统考涉及到的专业,高校艺术类高职(专科)、民办高校、独立学院艺术类本科专业,均要求直接使用省统考成绩,学校不再组织校考。其他艺术类本科专业可只使用省考成绩,也可在统考合格考生中组织校考。省统考未涉专业,由学校组织校考。校考3月底前结束。

教育部要求,各省级招办划定的艺术类高职(专科)录取控制分数线一般不应低于本地高职(专科)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70%;艺术类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不应低于本地二批次普通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的60%;独立设置的本科艺术院校可自行划定本校艺术类本科专业分数线和文化考试录取控制分数线。

教育部规定,2007年艺术类专业招生中,评卷科目要有两人以上独立阅评,并综合评定最终成绩。视唱、演奏、表演等面试科目,要组成不少于5人的专家小组综合评分。考试重要环节要有视频及文字记录。专业考试试卷要保留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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