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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2007年音乐类专业统一考试大纲公布

日期:2008/11/13 不详
一、乐理与音乐常识考试大纲

  (一)、目的与要求:主要检测报考音乐专业的考生所掌握各种音乐要素的基础知识,乐谱的书写知识与读谱知识,音乐艺术中的基本理论知识和基本的音乐鉴赏能力,为今后学习演唱、演奏以及学习其他音乐类课程打下良好的基础。

  (二)、乐理考试内容与要求:

  (1)序论:①音、乐音、嗓音;②乐音的四种性质。

  (2)近代乐音列:①音级;②基本音级;③组与八度; ④音域与音区;⑤谱表与谱号; ⑥变化音符号与变化音级; ⑦半音与全音; ⑧自然半音、自然全音与变化半音、变化全音; ⑨等音。

  (3)节奏与节拍:①节奏: 音符的写法、常用音符与休止符、附点音符与附点休止符(含复附点的内容)、特殊等分音;②节拍: 拍、节拍、小节线、拍子与拍号这几个概念的理解,常见拍子的种类:含单拍子、复拍子、混合拍子以及各种拍子的强弱规律;③节奏与节拍的结合内容: 各种拍子的音值(节奏)组合原则及节奏重音、切分音、变格小节等内容。

  (4)速度与力度:要求熟记常用的意大利速度与力度术语;包括基本速度与变化速度术语、基本力度与变化力度术语。

  (5)装饰音与常用记号:①装饰音:倚音(以短倚音为主)、波音、颤音、回音。②常用记号:A、省略记号,包括反复记号与八度记号;B、其他常用记号,包括延音线与连音线、断音记号、自由延长号的几种用法、换气记号、琶音记号、滑音记号等。

  (6)音程:①两种形态与双音的命名;②度数与性质;③协和性质;④单音程与复音程;⑤转位;⑥等音程。

  (7)和弦:①和弦的概念;②和弦呈现的两种形式与音的命名;③三和弦(包括种类、协和性、转位);④七和弦(包括种类、协和性、转位);⑤开放与密集排列法;⑥等和弦。

  (8)调式概论与大、小调式:①概述:调式的三个特点与概念;②认识大、小调式的结构;③关于级数名称与功能名称;④三种大、小调音阶结构;⑤调号;⑥平行大、小调;⑦等调;⑧调性分析(包括调号的分析、音阶的分析、构音阶、旋律分析等)。

  (9)中国民族调式:①五声调式:A、认识五种五声调式的结构;B、五声调式的特点;C、分析五声调式(包括音阶、调号的分析、旋律分析)。②七声调式主要掌握四个偏音与三种七声调式音阶结构;要求能构音阶即可。

  (10)大、小调中的音程与和弦:要求能分析音程与和弦可能存在于何调即可;掌握按调号推算法与特性音程与和弦推算法。

  (11)移调:要求能用三种移调方式,即“按音程移调”、“变化半音移调”、“等调移调”。

  (三)、音乐常识考试内容与范围:

  (1)人声的分类、演唱形式。

  (2)声乐体裁知识及其名曲:①艺术歌曲;②群众歌曲;③组歌;④大合唱。

  (3)著名的中、外民歌。

  (4)中国民族器乐常识:①民族器乐的分类;②民族器乐的演奏形式。

  (5)管弦乐队常识:①分类;②演奏形式。

  (6)舞曲体裁(舞曲种类)。

  (7)特性器乐体裁。

  (8)大型器乐体裁知识及其名曲:①室内乐;②组曲;③奏鸣曲;④协奏曲;⑤交响曲。

  (9)综合艺术常识:①歌剧;②舞剧。

  (10)音乐的风格和流派常识:①中世纪、文艺复兴时期的音乐;②巴洛克时期的音乐;③古典时期的音乐;④浪漫时期的音乐;⑤20世纪的音乐;⑥通俗音乐。

  (四)、参考书目:

  (1)《基本乐理实用教程》张湧编著(江西高校出版社)

  (2)《基本乐理教程》李重光编著(人民音乐出版社)

  (3)其他基本乐理书籍

  (4)高中《音乐欣赏》教材

  (5)《音乐欣赏手册》上海音乐出版社编

  (五)、考试形式与考试时间:

  (1)考试形式:闭卷、笔试。

  (2)考试时间:两小时。ァ

  (六)、评分标准:

  评卷人实行全封闭阅卷,评卷依据标准答案及评分标准实行两次流水阅卷评分,并实行签名制。

  二、视唱练耳考试大纲

  (一)、目的:视唱练耳考试是通过音乐听觉能力、视唱能力和音乐记忆力的测试来检验考生的音乐素质,鉴定考生是否具备学习音乐的必备听觉条件。本大纲主要根据我省艺术类考生总体基础情况,制定考试范围,力求公平、公正地选拔本、专科音乐人才。

  (二)、内容与范围:

  A、练耳部分

  1、听音部分

  (1)单音听写和音组听写:①音域在小字组至小字三组范围;②单音听写一条不超过十个,音组听写一组不超过五个;③五线谱高音谱表记谱。

  (2)和声音程性质听辨、和声音程音高听写和声音程连接:①和声音程性质听辨范围为单音程;②和声音程音高听写,音高范围为基本音级和三个变化音(#f1、#g1、bb1);③性质听辨与音高听写和声音程连接各不超过五个;④音高听写,五线谱高音谱表记谱。

  (3)柱式和弦性质听辨:①大3、小3、减3原位及第一、第二转位,增3原位;②和弦个数不超过五个。

  (4)节奏听写:①2/4、3/4拍;②常用节奏,局部可涉及较复杂节奏;③长度为四到十小节之间;④简谱、五线谱记写均可。

  (5)旋律听写:①音域c-c3;②2/4、3/4拍;③一升、一降以内大、小调及民族调式;④常用节奏;⑤长度为四到十小节之间;⑥简谱、五线谱记写均可

  2、模唱部分

  (1)单音及音组模唱:①音域a-f2 ;②音组不超过五个音。

  (2)和声音程模唱:①音域a-f2;②音程性质为单音程。

  (3)柱式和弦模唱:①音域a-f2;②和弦性质为大3、小3、减3原位及第一、第二转位,增3原位,并属7、减7、小7和弦及其它们的转位。

  (4)节奏模唱:①(1)常用节奏;②长度为3-5小节。

  (5)旋律模唱:①(1)音域a-f2;②常用节奏;③长度为3-6小节。

  B、视唱部分

  1、五线谱视唱:

  (1)高音谱表,2/4、3/4、4/4拍;(2)一升、一降以内大、小调及民族调式;(3)一升、一降的线谱视唱、首调唱名法、固定唱名法均可;(4)常用节奏;(5)音域a-g2;(6)音程跳动限八度与八度以内;(7)所用临时变化音与前后音音程距离不超过大三度;(8)谱面所用速度、力度等标记为常用标记。

  2、简谱视唱:

  (1)2/4、3/4、4/4拍;(2)常用节奏为主,局部可涉及复杂节奏;(3)音域a-g2;(4)音程跳动限八度与八度以内;(5)所用临时变化音与前后音音程距离不超过大三度;(6)谱面所用速度、力度等标记为常用标记。

  (三)、条数与分数设制:

  (1)听音部分:①总分值不低于60分,不高于80分;②各题型根据总分值分配,确定条数。其中含有节奏听写与旋律听写。

  (2)模唱部分:①总分值不低于80分,不高于100分;②各题型根据总分值分配,确定个数。其中含有节奏模唱与旋律模唱。

  (3)视唱部分:①总分值不低于60分,不高于80分;②线谱视唱一条,简谱视唱一条;③线谱视唱分值高于简谱视唱分值。

  (四)、考试形式:视唱练耳考试采用听写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五)、参考书目:

  (1)《视唱练耳》(一)、(二)许敬行、孙虹编著

  (2)《单声部视唱教程》(上)上海视唱练耳教研组

  (3)《简谱视唱》赵方幸编著

  (4)《视唱教程》1A、1B  H.雷蒙恩、C.卡卢利编著

  (5)《 乐理 听音 练耳入门》蒋维明、周温玉编著

  (6)有关视唱练耳的各类教材

  三、“声乐”考试大纲

  (一)、考试目的:声乐是考生必考科目,通过考生所演唱的歌曲,测定考生的嗓音条件、音准、节奏、音乐表现等。

  (二)、考试范围及内容:

  (1)自备歌曲两首,内容包括:中外民歌、艺术歌曲、创作歌曲和歌剧咏叹调(不包括通俗歌曲),曲目自选。

  (2)考试演唱歌曲一至两首(中外不限),必要时主考教师可要求考生朗诵诗歌或歌词。钢琴伴奏一律由考场提供(不可自带伴奏)。

  (三)、考试形式:现场面试和现场演唱。

  (四)、评分标准:

  (1)嗓音条件40%:要求音色明亮、圆润、音质干净、声音有较大的可塑性,发声、呼吸器官无疾病,自然音域达到十二度左右。

  (2)演唱方法30%:发声方法基本正确,无不良发声习惯,呼吸、声音畅通,吐字清晰。

  (3)音乐表现20%:能用较准确的普通话或外国原文演唱歌曲,能较好地表现歌曲情感,音准、节奏准确,旋律流畅。

  (4)形象10%:要求五官端正,身高符合招生简章规定标准,端庄大方。

成绩评定采用百分制,分优(172分以上)、良(160—171分)、中(140—159分)、及格(120—139分)和不及格(120分以下)五个分数段:

  (5)172—182分:作品难度大,声音条件好,掌握了娴熟的演唱方法与技巧,音准节奏正确,作品演绎完整。

  (6)160—171分:作品难度大,声音条件好,掌握了较高的演唱方法与技巧,音准节奏正确,作品演绎较完整。

  (7)140—159分:作品难度较大,声音条件较好,掌握了一定的演唱方法与技巧,音准节奏正确,作品演绎基本完整。

  (8)120—139分:作品难度一般,声音条件一般,基本掌握了演唱方法与技巧,音准节奏存在不足,作品演绎尚完整。

  (9)120分以下:作品难度小,声音条件差,不能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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