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07普通高等院校美术类专业统考报考简章
凡我省报考纳入省美术类专业统考的普通高校美术类专业的考生,均要参加全省统一组织的美术类专业考试。若院校另需再组织专业校考,则其考生限定于已取得省统考合格证书者范围之内。我省专业统考未涉及的专业,由有关学校组织校考。
一、招生院校(专业)
纳入全省美术类专业统一考试的本省院校专业和认可我省统一考试专业成绩的省外院校及专业。各招生院校的招生专业及培养目标,主要专业课程设置等介绍请见各院校招生简章。
在专业统考基础上还需单独组织专业考试的中国美术学院等省内、外有关院校(系科)美术类专业招生考试情况请见有关院校招生简章。
二、报考条件
符合普通高等学校年度招生工作规定中的报名条件者均可报考。
三、报名
考生先进行文化考试报名,然后进行专业考试报名。
(一)文化考试报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须本人凭学校或单位(街道办事处、乡政府)的学力证明或介绍信、身份证(或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附有同底照片的身份证明),于2007年1月7日--9日到当地县(市、区)高校招生办公室(考试院、考试中心)(以下简称“招生考试机构”)办理参加全国普通高校文化课统一考试报名,并领取由当地招生考试机构签发的《浙江省2007年高校艺术类专业科考试报考证》(以下简称《报考证》)。
(二)专业考试报名:考生持《报考证》和身份证,于2007年1月16日—17日上午8:30---下午4:00到集中设在浙江工业大学或杭州师范学院的有关院校(考点)报名点办理专业考试报名,亦可直接到本省考点院校(见下表)报名,并按规定交纳报名考务费。
省教育考试院在全省确定13所院校为全省美术类专业统一考试的考点,具体如下:
院校(考点)
院校所在地
院校咨询电话
在杭州报名地点
浙江工业大学
杭州
0571-88320032
浙工大体育馆
(朝晖校区)
浙江师范大学
金华
0579-2282245
宁波大学
宁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