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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大学2009年录取的分数线

日期:2009/10/20 广西大学
艺术类文化分录取线
按《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 2009 年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 2008 〕 14 号)规定,独立设置的本科艺术院校和经教育部批准的清华大学等 13 所高等学校 可自行划定本校全部或部分艺术类专业录取控制分数线,其他普通高等学校的艺术类专业文化分数线分别按本科第二批、本科第三批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 60% 和高职高专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 70% 计算,各批次文化分的最低控制分数线分别为:
        普通本科
        艺术理类: 266 分    艺术文类: 280 分
        独立学院本科
        艺术理类: 244 分    艺术文类: 259 分
        高职高专
        艺术理类: 183 分    艺术文类: 183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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