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艺术类高考明年分省分专业编制招生计划
从明年开始,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将分省分专业编制招生计划数,这是记者从省教育厅昨日公布的《2007年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办法》中了解到的。
招生计划
除独立设置的本科艺术院校,其余高校均须分省分专业制定
2007年起,独立设置的本科艺术院校的艺术类本科专业可不编制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其余高校的艺术类本科专业及所有高校的艺术类高职(专科)专业均应编制招生来源计划,根据艺术类专业特点,可分文、理科编制。此举与普通高校招生方式接轨,也在一定程度上确保了艺术类招生适应各地实际。
除此之外,明年的艺术类专业招生各高校仍将保留不超过15%的调剂计划数。
艺术类专业招生院校将在明年1月20日前向我省高招办提供学校的招生简章,届时将及时向考生公布,报名工作将在明年1月底前结束。
志愿填报
看清报考简章,可兼报除提前批次外的其他院校非艺术类专业
由于省统考的首次实行,考生在填报志愿的时候也需要特别注意,因为部分院校招生除了省统考成绩有要求之外,可能还需要校考成绩,具体的填报条件将随着学校的招生简章同时公布。
需要提醒考生的是,获得省统考合格证或校考合格证的考生方可填报相关艺术院校(专业)志愿。报考艺术类专业的考生,可以兼报除提前录取批次外的其他批次院校的非艺术类专业。除了省统考和校考的专业考试之外,与往年一样,报考艺术类专业的考生均须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文化课考试)。
考试形式
今年首次开设省级统考,考试科目为色彩、素描和速写
艺术类专业考试分为省级招办统一组织的专业考试和招生院校组织的专业考试两种形式。其中,省级统考属于今年新设,将由省级招办为本地区考生单独组织或与其他省联合组织美术类专业考试,科目为色彩、素描和速写。
凡生源所在地省统考涉及到的专业,所有高校的艺术类高职(专科)专业及民办高校、独立学院艺术类本科专业均应直接使用省统考成绩,学校不再组织校考;其他本科院校的艺术类本科专业可直接使用省统考成绩,也可组织校考。
根据规定,省统考将于2月15日前完成,校考于3月底前结束。
录取线
本科录取分数线不低于本二的60%,高职线不低于省高职线的70%
艺术类本科专业安排在第一批次普通本科录取前录取;艺术类高职(专科)专业安排在普通本科批次录取结束后、高职(专科)第一批次录取前录取。
独立设置的本科艺术院校可自行划定本校艺术类本科专业分数线和文化考试录取控制分数线,其文化成绩必须达到生源所在省级招办划定的相应录取控制分数线。
艺术类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不应低于我省本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的60%,艺术类高职(专科)录取控制分数线一般不应低于我省确定的高职(专科)批次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