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2007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
根据教育部有关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报名工作规定,结合我省实际,现就2007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报名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条件(一)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可以申请报名: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
3.身体健康。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名:
1.具有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的在校生;
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非应届毕业生的在校生;
3.因触犯刑律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
(三)在湖南省定居并具备报名资格的外国侨民,持省公安机关填发的“外侨居留证”,到居住地市州招生考试部门规定的报名点报名。
(四)职业高中、职业中专、普通中专(含中师)、成人中专、技工学校毕业生,既可报名参加普通高等学校对口招生考试,也可报名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但二者不能兼报。
二、报名时间
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含艺术、体育类专业考试)报名时间全省统一为2006年12月21日至2007年1月5日,逾期不再办理。
三、报名办法
(一)考生(包括统考生、单考生、保送生、推荐免试生等)一律在常住户口所在地报名。市州范围内县与县之间寄读考生的报名办法,由市州招生考试部门确定(拟报考少数民族预科班的考生必须在户口所在地报名)。在报名时,所有考生均应签订诚信高考承诺书。
(二)考生报名时,须交验本人身份证(或户籍证明)、高中毕业证(应届生凭毕业生名册)或同等学力证明。
(三)对口报考有关高校的职业高中、职业中专、普通中专(含中师)、成人中专、技工学校毕业生,到市州招生考试部门指定的报名点报名。
(四)报考湖南师范大学、吉首大学和外省有关体育院校运动训练、民族传统体育专业等单独招生考试的考生,报考中南大学单独招生考试的考生(凭学校推荐证明),报考少年班、小语种、盲聋哑特教专业以及职教师资班、推荐免试生的考生,到所在市、县(市、区)招生考试部门或由其指定的报名点报名;西藏内地班的考生在其就读的岳阳市一中报名,报考河南理工大学部分专业单独招生考试的考生凭省煤炭部门的推荐证明到长沙市教育考试院报名。
具有报名资格、报考高等学校的上述各类考生均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参加高考报名,否则不予录取。
(五)考生报名时,须领取《报名登记表》(草表)、网报登录卡,并按规定缴纳报名费和考试费。
四、报名信息采集
(一)考生报名基本信息全部采用网上采集。考生本人(或委托人)登录采集报名信息的网站,凭登录卡上的报名顺序号和密码,进入网上采集系统,按照有关要求输入本人的基本信息。报名期间,考生可以随时登录网站修改个人信息。上网地点由考生自行选定或由报名点统一安排。考生报名信息须经考生本人签字确认。网上报名信息采集的工作流程及有关要求详见《湖南省2007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网上报名信息采集工作实施方案》。
(二)考生评语由各报名点或毕业学校依据考生《报名登记表》(草表),采用键盘录入方式采集。
(三)考生的图像信息由县级招生考试部门组织有关人员下到指定的报名点,采用电子数码摄像的方式采集。艺术类考生在报名点现场摄像的截止时间为2007年1月10日,其他考生的摄像时间由各市州招生考试部门确定。报名工作人员对所采集的图像信息要仔细检查、核对,确保考生本人与其考生号、姓名一致,确保照片达到最佳效果。
(四)市州招生考试部门负责对各县级招生考试部门采集的报名信息进行汇总,校验无误后的最终数据于2007年4月15日前报我院。所有考生的基本信息和艺术类考生的图像信息须在2007年1月15日前上报,体育类考生的图像信息须在2007年3月15日前上报。
五、报名资格审查
(一)县市区招生考试部门和各报名点要严格审查考生报名资格。不得让往届生以应届高中毕业生身份报名;不得让在校高一、高二学生弄虚作假报名。
(二)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资格审查由所在市州、县市区教育局基础教育部门负责;普通中专、职业高中(职业中专)、技工学校、成人中专应届毕业生的资格审查由所在市州(县市区)教育局职成教部门负责;中师应届毕业生的资格审查由所在市州、县市区教育局教师与师范部门负责。负责审查考生资格的工作部门分别造具名册交同级招生考试部门备查。同等学力和社会青年的报名资格审查由市州、县市区招生考试部门负责。
六、工作要求
(一)各级招生考试部门一定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对高考报名工作的领导。各市州招生考试部门要按照全省的统一部署和要求,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对本地区报名工作做出统一布置和安排,同时,制定详细工作方案和紧急情况预案,周密部署,精心组织,确保高考报名工作顺利进行。
(二)要从维护高考信誉和广大考生切身利益出发,加强对报名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各市州招生考试部门要派专人对网上报名工作进行指导;县市区招生考试部门和报名点要负起责任,认真组织好考生网上报名,切实做好报名信息采集工作,防止工作差错,确保报名信息采集准确无误。
(三)要严格掌握报名条件,认真审查考生资格,杜绝弄虚作假现象,切实把好高考报名关。
(四)在组织报名工作时,要按有关考务工作规定提前做好考点的安排工作。
二○○六年十一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