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音乐学院2008年艺术类本科专业招生简章(一)
一、招生专业、学制、名额
专 业 |
系 别 |
专业方向 |
学 制 |
招生名额 |
音乐学 |
音乐学系 |
音乐学 |
本科五年 |
15 |
音乐教育系 |
音乐教育 |
本科四年 |
42 | |
艺术管理系 |
艺术管理 |
本科四年 |
25 (其中文科17理科8) | |
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 |
作曲系 |
作曲 |
本科五年 |
22 |
电子音乐制作 |
本科四年 | |||
视唱练耳 |
本科四年 | |||
音乐表演 |
声乐歌剧系 |
演唱(民族唱法) |
本科五年 |
30 |
演唱(美声唱法) |
本科五年 |
30 | ||
国乐系 |
中国乐器演奏 |
本科四年 |
56 | |
钢琴系 |
钢琴 |
本科四年 |
15 | |
电子管风琴 |
本科四年 |
2 | ||
管弦系 |
管弦乐器演奏 |
本科四年 |
58 | |
指挥系 |
合唱指挥 |
本科五年 |
5 |
注:
1、演唱专业方向只招收民族唱法和美声唱法的考生。
2、中国乐器演奏专业方向招收演奏唢呐、管子、笛子、笙、打击乐、二胡、板胡、琵琶、筝、阮、三弦、扬琴、古琴、柳琴等乐器的考生。
3、管弦乐器演奏专业方向招收演奏小提琴、中提琴、大提琴、低音提琴、竖琴、长笛、双簧管、单簧管、巴松、萨克斯管、圆号、小号、长号、大号、打击乐的考生。
4、管弦系招生名额中含国乐系大提琴、低音提琴的名额。
二、报考条件
(一)我院面向全国招生,符合下列条件者均可报考: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4、所在省市已组织音乐类专业统考的须统考合格(未涉及我院招生专业的除外)。
(二)下列人员不能报考:
1、具有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的在校生;
2、应届毕业生之外的高级中等教育学校的在校生;
3、因触犯刑律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
三、报名方式与时间
我院面向全国招生并采取网上报名方式,不在现场报名,不受理函报,不预审录音。
(一)网上报名时间:2008年1 月 8日——1月 27日
(二)网上报名要求:
1、考生在规定的网上报名日期内自行登录中国音乐学院本科招生网站进行网上报名(zhaosheng.ccmusic.edu.cn)。网上报名截止前,考生可自行修改、校正网报信息,逾期修改信息无效。
2、考生必须按网上的提示和要求如实填写本人报名信息,凡不按要求报名,网报信息因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和影响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3、考生网上报名后必须在规定的现场确认时间内到我院进行现场确认和交费,否则网上报名无效。
(三)现场确认时间、地点和要求:
1、现场确认时间:
2月16日:作曲、指挥
2月18、19日:音乐学、音乐教育、艺术管理、钢琴、电子管风琴、管弦
2月26、27日:演唱、中国乐器演奏
2、现场确认地点:本院(具体地点另行通知)。
3、现场确认时应交以下材料:
(1)考生所在单位或学校的介绍信,城市待业人员持街道办事处介绍信,农村户口人员持乡政府介绍信,待安排退转军人持县(区)民政部门介绍信,现役军人持大军区级政治部介绍信。介绍信上必须写明考生的出生年月和文化程度;
(2)本人身份证或户口本,查验原件交复印件;
(3)凡实行艺术专业统考省市的考生,必须持本省市艺术专业统考合格证报名确认并交复印件(户口所在省市无要求的除外);
(4)报名费和专业一试费100元,专业二试、三试另收费各80元;
(5)考生近期一寸免冠半身照片3张(黑白、彩色均可,照片背面注明考生姓名及报考专业);
(6)报考作曲专业方向的考生须交本人多声部音乐作品2—3件,报考电子音乐制作专业方向的考生,须交本人音乐作品或电子音乐制作作品2—3件(其中包括一首带钢琴伴奏的歌曲);
(7)报考音乐学专业方向的考生,须交有关音乐的文章1篇(除诗歌外,文体不限);
(8)报考合唱指挥专业方向的考生,须交自选合唱曲谱1首(带钢琴伴奏),一式两份;参加过合唱队或合奏的考生由单位开具证明,与报名材料一并提交;
(9)考生所交介绍信、作品、论文等材料,不论是否录取,一律不退。
四、专业考试时间
2月18日——28日 作曲、指挥
2月22日——28日 音乐学、音乐教育、艺术管理、钢琴、电子管风琴、管弦乐器演奏
2月29日——3月7日演唱、中国乐器演奏
五、专业考试要求及内容(见附录二)
六、文化课考试要求(专业考试合格者参加)
专业考试合格的考生,我院于4月初将专业考试合格证寄给本人。考生应在户口所在地按当地规定时间参加高考文化课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