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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疑:全国共有53所院校具有自主招生资格

日期:2003/10/5 不详

来电显示:

我是一名高三学生,想知道自主招生有什么具体程序和要求?各高校在这方面有哪些政策?

漆同学

回复:2007年我国有北大、清华、人大、北师大、中国政法大学、复旦、 同济、上海交大、华东理工、华东师大、南京大学、东南大学、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南京理工大学、河海大学、中国药科大学、南京农大、浙大、重庆大学、中山大学、中国科大、华中科大、西安交大、大连理工、东北大学 武汉大学、华中师大、华南理工、北京邮电大学、北京交通大学、北京林业大学、北京科技大学、天津大学、南开、山东大学、厦门大学、东北师范大学、湖南大学、中南大学、四川大学、西安电子科技大学、电子科技大学、江南大学、北京化工、上海财大、西北农林科技大学、武汉理工大学、中国矿业大学、中国海洋大学、中国地质大学(武汉)、西南交大、北京中医药大学、中南财经政法大学53所学校具有自主招生资格。目前,已经有多所自主招生院校在学校的网站上公布了2007年的自主招生方案。你中意哪所学校,可登录这些学校的网站查询,同时也可联系这些学校的招生办。

从今年已经公布了自主招生方案的高校情况看,自主招生的程序大致包括:符合试点学校自主选拔录取条件的应届高中毕业生,经所在中学推荐或其他形式提出申请,由中学向试点学校提供考生在校德智体美发展情况以及获奖、特长等证明及写实性材料。试点学校组织专家组,按照自主确定并经公示的标准和考核办法,对考生材料进行审查,并在进行面试等相关测评、考核后,提出候选人,试点学校招生领导小组审核后确定入选考生名单。入选考生均须参加全国统考,成绩达到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确定的与试点学校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的,省级招生办应向考生选报的试点学校投档。试点学校对先期考核通过且符合统考成绩要求的考生,进行综合评价、自主选拔录取。一般可享受20分甚至30分的优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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