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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2007年高考艺术考试有新规 统考科须合格

日期:2008/11/13 不详
 本报讯 明年,艺术类考生要报考省外院校,如果省内设置统考科目的,考生须取得合格证书,方可参加省外院校的专业课加考,否则将不予录取,招考部门也将不予投档。记者昨日从省教育厅了解到,教育部2007年普通高校艺术类考生招考的相关规定已草拟完毕,相关招生文件正在各省市征求意见,征求意见稿对去年相关规定作了部分调整。

 根据规定,全国各省(市)艺术类考生的美术专业课必须统考,有条件的省份还须统  考音乐类专业课。除教育部批准的31所艺术类院校外,其他院校跨省(市)进行专业课考试必须经教育部批准,高职专科院校将一律不得跨省(市)设专业课考试。(本报记者:叶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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