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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高校在京招收艺术特长生 考生须知

日期:2008/11/13 不详
一 、报名程序  1、凡参加北京市2007年艺术特长统一测试的考生必须在网上报名,网上报名时间:2006年10月27日8时至2006年11月15日24时。报名信息提交后用A4纸将"北京市2007年普通高等学校招收艺术特长生统一测试报名表"打印下来,贴好1寸照片,并在报名表贴照片处和中学意见处加盖考生所在单位公章(往届生凭户口本在户口所在区县高招办盖章),于2006年11月18日(星期六)或19日(星期日)上午8:30-11:30,下午1:00-4:30,到清华大学艺术教育中心交表确认并办理相关手续,届时须携带考生的身份证(或户口簿)、学生证、报名表及1寸照片2张(与报名表上照片同一底版)等。

  2、考生或家长凭报名表、考生本人身份证领取空白准考证,填写考生的姓名和测试项目后到验表处进行审核并交表;

  3、持审核通过的准考证到收费处交报名测试费,凭交费发票到盖章处在准考证上加盖公章、在照片处粘护印胶带并领取有关说明。

  4、报名工作结束后,工作人员将根据各项目报名人数统一安排测试时间,考生可在2006年12月1日以后登陆北京教育考试院网站查询本人的准考证号及测试的具体时间。

  二 、测试的相关问题

  1、测试程序及组织方式

  1)考生应根据网上查到的检录时间提前半小时到指定候场地点等候检录,过时按弃考处理;

  2)检录顺序按每10人一组依次检录,工作人员将考生带入候场区;

  3)工作人员验三证:准考证、身份证(无身份证者带户口簿及复印件)、学生证并核对照片,无误后进行本组测试顺序的抽签(书画项目除外),考生进入候场区后,应关闭通讯工具,未关闭者一经发现取消其考试资格;

  4)器乐测试过程采用"双盲"原则,即实行拉帘测试(舞蹈、声乐、戏剧、书画项目除外),考生与评委不见面;

  5)考生重新抽取测试序号后不得离开候场区,并按照新的顺序等候参加测试,由工作人员引导进入考场;

  6) 节目表演与基本功测试交替进行。首先表演自备节目,然后测试基本功。基本功测试题目当场随机抽签,稍做准备后进行测试;

  7)每个考生表演自备节目和基本功测试的时间5至8分钟(因艺术门类的不同而稍有不同)。

  2、测试内容及要求

  1) 音乐类:考生按自己填报的曲目进行表演(填报两首,考生自选一首表演,评委可以指定加演第二首),表演时间限5分钟,评委可要求考生从曲目的任何地方开始或结束表演,考生可以自行组合自己的乐曲;基本功测试:器乐考视奏、声乐考视唱。声乐视唱、民乐视奏可用简谱,其它器乐均为五线谱;

  2)舞蹈类:准备不同风格的舞蹈两个,现场自选一个表演,另一个节目由评委根据考生的情况可指定表演片断或不表演,剧目表演限时4分钟;基本功测试:舞蹈基本功、模仿、即兴;

  3)戏剧类:话剧 自备2分钟朗诵及3分钟小品表演;主持 自备2分钟朗诵及3分钟栏目主持表演;曲艺类:自备两个种类节目各一个,如相声、快板等;京剧:自备节目;基本功测试:命题表演,限时3分钟以内;

  4)书画类:中国画含命题创作、自选(写意或工笔任选,鸟、山水、人物均可)、速写三项;西画含素描、色彩、速写三项;软笔书法含临摹、命题、自选三项。时间安排:上午8:30-11:30国画、软笔书法进行命题创作、西画进行素描(石膏像写生)测试;下午1:30-4:30国画、软笔书法进行自选测试、西画进行色彩测试;下午5:00-5:50国画、西画进行速写测试。书画类考生的所有用具自备。国画、软笔书法纸张大小自定,西画:素描4开、色彩8开、速写16开。午饭自理。

  3、乐器、用具及伴奏

  1) 清华大学只提供下列乐器:钢琴、低音提琴、大号、定音鼓、架子鼓、木琴、排鼓;

  2)节目伴奏:除舞蹈、声乐、京剧及戏曲表演可用伴奏(自带伴奏员或伴奏录音带均可)外,其它器乐表演一律不允许带伴奏。

  三、评分及等级划分

  1、测试类别划分

  测试工作按不同艺术类别分成:管乐(含西方打击乐)、弦乐、键盘乐、民乐、声乐、舞蹈、戏剧、书画八个组进行,每组由5-8名评委组成。根据测试项目的不同,分别设计独立的评审表,每位评委持有一套表格,由评委单独给考生评分。

  2、评审内容

  1)音乐类测试:乐曲程度、个人能力、音准节奏、音色、乐感、完整性及基本功(视唱、视奏)等方面;

  2)舞蹈类测试:形象、表演、技巧(跳、转、翻、软开度)及模仿、即兴、基本功等方面;

  3)戏剧类测试:基本形象、声音条件,创作及表演能力等方面;

  4)书画类测试:临摹、命题、自选、速写、素描、色彩等方面。

  3、计分方式

  按艺术类别分计分,每组去掉评委组所给该考生成绩的一个最高分、一个最低分,然后取其余评委所给该考生成绩的平均分,该分记为该考生该项目的艺术特长成绩。

  4、等级划分

  根据艺术特长成绩划分为三个等级,满分为100分。凡艺术特长成绩在85分以上为一级,75分至84分为二级,60分至74分为三级,低于60分为不合格,小数点后一位数四舍五入。等级划分没有名额数量限定。

  四、答考生问

  1、北京市组织的统一测试和各高校测试是何关系?

  北京市所组织的统一测试是艺术特长生的水平测试,测试成绩分合格与不合格,合格分一、二、三级,一级为最高级别,取得合格成绩后才能具备艺术特长生资格,各高校的测试是选拔性测试,由于各高校招生人数有限,所以要在各项目测试的基础上挑选出适合本校艺术团发展的优秀的人才。

  2、高校录取的北京市艺术特长生应具备哪几个条件?

  ①考生在北京市艺术特长生统一测试中取得合格成绩;

  ②考生在所报考的高校测试成绩优良并被认定;

  ③考生的高考成绩达到相关院校要求(有些高校在特长生测试过程中还增加了文化课测试,也是基于这一点的考虑,如北京大学、清华大学、北京师范大学等校)。

  文件中公布的有招生资格的试点院校绝大部分是第一批录取院校,对于报考这些高校的艺术特长考生来说,高考成绩至少应达到本科一批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上才有机会被院校录取。

  3、"艺术特长生"和"艺术类考生"有何区别?

  "艺术特长生"和"艺术类考生"虽然有相同之处--考生同样具备艺术才能,但在高校招生中也有其不同之处。

  ①首先"艺术特长生"的招生是为普通高校招收有艺术特长的学生,学生入学后利用自己的特长为学校艺术团服务,业务时间排练,所学专业是非艺术专业;而"艺术类考生"入学后学习的专业是自己所报考的艺术专业。

  ②"艺术特长生"与"艺术类考生"的专业测试从考试形式、难易程度,评分尺度的把握上也有所不同。

  ③"艺术特长生"和"艺术类考生"在录取时分别执行不同的录取政策。

  ④本次测试不是艺术类专业的测试,本次测试的成绩不作为2007年艺术类专业招生的录取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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