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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艺术学院音乐学院音乐表演(流行音乐方向)专业简介

日期:2009/9/28 广西艺术学院
乐表演(流行音乐方向)专业坚持“育人是根本,教学是中心、质量是生命、特色是优势、市场是导向”的办学原则,坚持“立足传统、面向现代、兼收并蓄、求实创新”的办学理念,经过几代专家学者的探索、研究和实践,逐渐形成了较为完善的课程教学体系。上世纪九十年代初,就开始将通俗唱法引入表演专业,由于生源充足,招生质量得到了有力的保证。通过多年教学实践和社会的检验,取得较得较为丰硕的成果,为广西培养大批流行音乐专业表演人才,在广西乃至全国重专业比赛中屡创佳绩。2006年广西文化厅艺术精品工程——音乐剧《桂林故事》,在区内巡演中大获成功,剧中担任主要演员的均为我院毕业生。
目前,音乐表演(流行音乐方向)专业的教学层次含本科生教学教学。现有教授3人;副教授6人;讲师5人;助教6人。现任教师21人中,有硕士生导师7人,占33%;有硕士研究生或在读硕士研究生7人,约占33%。师资队伍优势明显,教学成果显著。教师的演唱及教学成果、科研项目、论文及教材在各级、各类专业比赛中表现突出,教学改革带来教学质量的提高,教学的研究取得了丰硕的成果。音乐表演(流行音乐方向)专业一直以其雄厚的师资力量,丰硕的教学、科研成果,处于广西高等音乐专业教育发展的领先地位,为国家和广西培养出了一大批优秀的流行音乐人才。
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不仅促进了经济的交流,也加速了各种形态的文化之间的交流和渗透,不同阶层的人们对精神生活的不同需求使得各种音乐形态的并存已经成为一种必然。目前从国内外音乐文化市场的需求来看,流行文化的更新速度之快、信息流量之巨,使流行音乐的市场需求极为广阔,需要大量流行音乐专业表演与创作人才。在众多的艺术专业中,流行音乐专业因具有良好的发展前景和就业优势而备受关注。注重与社会需求相结合和发展自己的地方特色,坚持以培养高层次、高素质演唱人才为己任。音乐表演(流行音乐方向)专业不仅在专业课的课程设置中,强调扎实的基本功和技术训练,还注重实践性环节,加大剧目表演训练的课程比重,增加现代舞、音乐剧以及流行器乐演奏等新元素,以适应市场的迅速变化,掌握最新的流行信息。

一、培养目标:
本专业(方向)培养具有一定的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素养,培养具备在音乐表演方面较强的舞台形象的创造能力和舞台的综合表演能力,能在有关专业文艺团体、艺术院校、艺术馆(站) 等相关部门(机构)从事音乐表演、教学及音乐研究工作,以及在广播电视系统、各企(事)业单位从事文艺活动的组织、创作、编导、表演和群众性文艺普及、辅导工作,能够从事流行音乐创作、编辑、制作、演唱、演奏、伴奏、教学、科研等工作的的新型高级复合型人才。


二、培养要求:
本专业(方向)学生主要学习马克思主义的基本原理、文化知识和本专业的专业技术、技能,了解本学科历史知识、基础理论知识,以及新成就和发展趋势。熟练地掌握专业技能以及流行音乐的风格特点,有较强的艺术鉴赏能力和创作能力。系统地掌握并熟练地运用流行音乐演唱、演奏以及创作专业所需要的专业基础知识与技能。掌握音乐作品的分析方法,有较强的音乐鉴赏能力和演绎不同的风格及题材的音乐作品的能力,具有较强的审美能力、丰富全面的音乐修养,能运用现代传媒工具,了解本专业和相关学科的发展历史、现状和前景,具有较强的工作能力和一定科学研究能力,以及具备一定的流行音乐市场预测和运作能力。


三、修业年限:
四至八年(学分制弹性年限)


四、授予学位:
文学学士


五、主要课程:
视唱练耳、乐理、和声学、曲式学、流行音乐概论、独唱(奏)、钢琴基础、正音与台词、舞蹈、音乐剧表演等。


六、主要实践性教学环节和主要专业实验
1、艺术实践:6学分
2、田野采风:2学分
3、社会实践:1学分
4、毕业论文:4学分
5、毕业作品汇报:2学分


七、毕业标准、学位条件
弹性学分制内按学分结构比例修满163学分以上准予毕业,符合《广西艺术学院学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修订)》规定条件者授予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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