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师范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简介
日期:2009/9/27 湖南师范大学
湖南师范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于2001年经国家教育部、湖南省教育厅批准增设,是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开办的第一个播音与主持艺术本科专业。本专业于2001年正式招生。
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确立了“厚人文,博才艺,重实践,求创新,广出路”的人才培养理念,形成了“融素质教育与业务培养为一体,让基础理论与专业实践相沟通,将知识传授与能力提高相统一,使教学、实践与科研互动共进”的人才培养模式,专门培养具有深厚的文化底蕴、素质全面的知识型、研究型、娱乐型的播音与主持艺术人才。
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学制四年,总学分156学分。其中,公共必修课44学分,专业必修课56学分,专业限选课28学分,弹性素养限选课12学分,任意选修课16学分。
主要开设有播音发声学、播音创作基础、广播电视播音与节目主持、广播电视技术、广播电视新闻、电视报道实务、网络传播概论、广播电视史、新闻学概论、传播学、文艺作品演播、电视文化、影视艺术等课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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