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师范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广播电视新闻学专业简介
日期:2009/9/27 湖南师范大学
湖南师范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广播电视新闻学专业于2002年经国家教育部、湖南省教育厅批准增设,是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开办的第一批广播电视新闻学本科专业。本专业于2002年正式招生。
本专业确立了“宽口径、厚基础、适应能力强、发展后劲足”的人才培养理念,形成了“拓宽培养口径,夯实专业基础和人文功底,既重视专业实践动手能力的训练,更注重专业基本理论和知识的培养,提高人才的适应能力和发展后劲”的人才培养模式,专门培养具有扎实的广播电视新闻学基本理论、宽广的文化科学知识和较强的广播电视新闻业务能力与实际操作能力,能在广播电视新闻机构、以及其他行业的新闻宣传部门,从事广播电视新闻编辑、采访、节目主持与管理等工作的新闻传播学高级专门人才。
本专业学制四年,总学分160学分。其中,公共必修课47学分,专业必修课57学分,专业限选课28学分,弹性素养限选课12学分,任意选修课16学分。
主要开设有广播电视技术、广播电视新闻、电视摄像与构图、电视编辑与节目制作、电视报道实务、网络传播概论、广播电视史、新闻学概论、传播学、中国新闻事业史、外国新闻事业史等课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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