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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首大学音乐舞蹈学院表演专业简介

日期:2009/9/25 吉首大学

一、人才培养目标

      本专业培养具有一定的理论素养,具备和掌握较强的表演艺术的基本理论和基本技巧,能从事各级文艺团体、大中小学音乐、舞蹈的表演、教学等工作的应用型专门人才。

二、人才培养规格

      按照“三重”(重技能、重实践、重理论基础)的专业育人理念,坚持“三结合”(坚持素质教育与专业教育的结合、课堂教学与实践教学的结合、个性发展与共性提高的结合)的办学原则,培养“四能”(能表演、能教学、能创编、能研究)的应用型、复合型人才。本专业学生应具备以下几方面的知识、能力和素质。

      (一)   知识

      全面理解和掌握中外音乐、舞蹈文化的发展脉搏,具有较扎实的艺术学、表演学理论知识和必备的舞蹈学、音乐学、美学知识,掌握主要表演意识体系的基本内容,了解基本的教育理论和教学基本常识。

      (二)能力

      1、具备较强的专业表演能力。通过专业课的学习和训练,使学生在演唱、演奏或舞蹈表演、创编等方面达到较高的专业程度,并在不断的舞台表演实践中,获得较强的专业艺术实践能力。

      2、具备较强的应用专业基础理论和知识的能力。通过系统的专业理论学习和专业技能的训练,使学生具有对各种音乐、舞蹈作品的鉴赏、分析和批评能力,具备策划、组织、主持和管理各种音乐、舞蹈表演活动的能力。

      3、具备基本的专业研究能力。在专业学习、学年论文和毕业论文的创作过程,了解相关学科的发展趋势,掌握文献资料查询方法,提高专业的研究能力,特别是对民族音乐、舞蹈艺术的创作与研究的能力。

      4、具备基本的专业教学能力。在熟悉基本的教育理论和教学常识的基础上,把握专业教育教学的特点,具备基本的专业教学能力。

      (三)素质

      1、思想道德素质:具有较高的社会主义觉悟和良好的思想道德、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爱党、爱祖国、爱社会主义,确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和审美观,具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和开拓精神。

      2、科学文化素质:懂得相关的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的基础知识,熟悉和掌握本学科及相关学科领域的基本理论,具有较好的文化修养及科学思维能力,为开展表演、教学、研究奠定良好的科学文化基础。

      3、身体心理素质:具有较强健的体魄和良好的心理品质,能承受相关表演技能对体能的要求,心理健康、性格开朗、为人豁达、与人为善,适应社会生活与工作的能力较强。

      4、专业素质能力:较好地掌握专业基础知识、基本理论和专业技术技能,了解本专业新的技术技巧与发展动态,善于把握本专业各种体裁作品的表演风格,具备从事与本专业相关的表演、教学、创作、研究等方面的专业素质。

三、学制与学位

      1、学制:四年;

      2、学位:文学学士。

四、主干学科

      1、表演学

      2、艺术学

五、主要课程

       表演基础理论、舞台表演艺术实践、剧目表演、艺术概论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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