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2008年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办法
一、江苏省2008年普通高考模式简介
江苏省2008年普通高考模式为“3+学业水平测试+综合素质评价”。
1.统考科目
统考科目为语文、数学、外语三门。
三门统考科目的分值设定为:语文160分,数学160分,外语120分,总分440分。语文、数学分别设附加题40分。
2.学业水平测试
学业水平测试包括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技术七门。
普通类设选修测试科目两门,必修测试科目五门。选修测试科目由考生在历史、物理中选择一门,在政治、地理、化学、生物中选择一门。七门学业水平测试科目中,考生选定的两门选修测试科目之外的五门为必修测试科目。
选修测试科目各科满分为120分,按考生成绩分布划出六个等级。
A+ :前5%(含5%)
A :5%-20%(含20%)
B+ :20%-30%(含30%)
B :30%-50%(含50%)
C :50%-90%(含90%)
D :90%以后
必修测试科目各科满分为100分,分为四个等级,用A、B、C、D表示。
A:100分-90分
B:89分-75分
C:74分-60分
D:59分及其以下
技术科目分为合格、不合格,不合格视为D级。
选修测试历史的考生加试语文附加题;选修测试物理的考生加试数学附加题。不兼报普通类专业的艺术类、体育类考生不加试附加题。
3.综合素质评价
综合素质评价分道德品质、公民素养、交流与合作、学习能力、运动与健康、审美与表现六个方面。
道德品质、公民素养、交流与合作三方面,凡符合基本标准者,可评为合格;学习能力、运动与健康、审美与表现三方面,分A、B、C、D四个等级。后三项单项达到A级且前三项均为合格的,高校在同等条件下可以优先录取;后三项均为D级的,高校可以不予录取。
综合素质评价对往届生暂不作要求。
4.考试日程
统考科目语文、数学、外语考试在6月7日、8日进行。
学业水平测试日程安排如下:
必修科目
选修科目(同时开考)
4月8日
4月9日
6月9日
上 午
物理
历史
物理、历史
政治
化学
下 午
生物
化学、生物、 政治、地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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