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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该对“素质高考”多些期待

日期:2009/9/9 
     这是一个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的话题。反对的人说,综合素质评价中的一些指标,比如意志坚强、心理健康、吃苦耐劳、孝敬父母等无法量化,而且有些指标一量化,明显对城市学生有利,对农村学生不利。支持的人“反质疑”,我们一边呼唤素质教育,一边反对综合素质评价之类的高考改革,难道要回到“高分低能”的老路去?
敬告:本文版权归中山网所有,转载时请注明出处,必须保留网站名称、网址、作者等信息,不得随意删改文章任何内容,我社将保留法律追究权利。 Http://www.zsnews.cn    总的来说,素质教育没有错,人的健康成长绝不是门门功课考满分就能解决的。一个人的综合素质高,理应可以做出更多成绩,一个民族的综合素质高,理应对世界文明有更大贡献,这恐怕没有什么问题。
    问题是,教育公平是社会公平的基础,在“素质高考”中,当我们用综合素质来择优录取时,仍然要面对一个绕不过去问题——公平。相对而言,分数面前人人平等更容易做到公平,难以量化的综合素质评价确实容易遭遇公平质疑。正因如此,综合素质更应该强调公平,如果用一套标准衡量农村孩子与城市孩子,被淘汰的肯定是农村孩子。
    世界上没有不公平的办法,只是我们还没有找到求取公平的办法。就“素质高考”而言,需要更细更全的配套制度,以及有力的监管来保证公平。在这方面,台湾是我们的榜样。比如,台湾的少数民族享受高考加分的政策,但是为了杜绝民族造假,台湾教育当局规定,凡享受少数民族在高考录取时加分的,必须通过本民族语言的考试,这样就弥补了可能出现的不公平。那么,“素质高考”是不是该有农村版和城市版,是不是要有更多的辅助手段?值得深思。
    任何制度都在实践中完善,如果我们认准素质教育是教育的发展方向,对个人和整个民族有利,就不该叫停类似的教育改革(尝试),而是基于公平为基础稳妥推进。试想,“以分数论英雄”的高考不也是在实践中完善吗?而且到现在,仍然难以做到完全公平,否则高考移民、民族造假就不会出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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