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9月下旬将对省内未完成招生计划的高职高专院校进行补充录取
日期:2009/9/7
省教育厅专门发出通知,就2009年普通高校新生入学和部分高职高专院校补充录取工作进行了规定。
值得已经考取大学的新生注意的是,凡是未经请假或逾期未注册者,将被视为放弃入学资格。如果有人为了上大学而弄虚作假或企图冒名顶替入学,除了将被取消入学资格外,还得记入该生高考诚信档案。
逾期未注册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录取的新生须持录取通知书等相关材料,根据学校有关要求和规定的期限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应当书面向学校提出请假申请。未经请假或逾期未注册者,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新生入学后,高校在3个月内对其进行复查。
冒名顶替将被记入诚信档案
高校在复查时,对弄虚作假或企图冒名顶替入学的考生,将取消入学资格,并及时通报生源所在省级招办,并记入该生高考诚信档案;涉嫌违法的,由高校迅速报告公安机关并积极配合依法处理。
被注销学籍不能参加补录
各高职高专院校对未经过法定入学报到程序或明确表示放弃入学资格的考生(以下简称未报到新生)应及时进行学籍核销,凡被注销学籍的考生将不再进行新生学籍电子注册,同时不能参加今年高职高专院校补录取。
不得擅自招收落榜生“跟读”
通知还规定,严禁院校以新生报到率不理想、办学尚有余力或先入学再补办录取手续等为由,在未经生源地省级招办正式办理录取(含补录取)手续之前,擅自招收落榜考生进校“跟读”。如发现违规行为,将视情况给予相应的行政处罚。
为确保高职高专院校能够较好地完成招生计划,9月下旬将对省内未完成招生计划的高职高专院校进行补充录取,“高职单招”批次不参加补充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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