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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骗子骗人被抓,家属反遭人骗

日期:2009/9/1 
每年高考成绩公布后,总有许多家长为儿女能否录取到好的大学而担忧。余江县艺术类考生张芸,艺术分上了线,文化分也还不错,但“望女成凤”心切的张母却忧心忡忡,担心女儿不能录取到中意的上海某大学。7月初,张母几经周折找到 “关系网很广”的汪小平帮忙,汪小平立即将张芸的成绩传给了江西吉安自称“认识省高招办领导”的乐伟。不久,乐伟回话说:“文化分差20分左右,不过家长只要肯出四万元钱,就可以搞定。”汪小平将乐伟的话转达给张母,并将价钱提高到五万六。张母信以为真,高兴地答应了他的要求。

  7月6日,汪小平以假身份与张母签订了一份委托合同,合同注明:由张母委托汪小平办理张芸录取上海某大学的事项,办理过程中的交通、误工、以及送礼等费用共56000元由张母支付,7月13日之前办好,逾期没办好,退还全部金额。汪小平拿到张母付的钱后,将4万元汇给了乐伟,剩余的钱自己与同为江西吉安人的林志明平分。

  然而付完钱的张母还是不放心,7月8日,她通过关系查到自己的女儿两天前已被正常提前入取了,于是,她找到汪小平要求退款。汪小平等人坚决不同意,张母便偷偷地报了案。7月10日,汪小平带着从吉安赶来的林志明来到张家,由林志明冒充“省高招办领导的儿子”,声称张芸在录取过程中切实帮了不少忙。闻讯后的余江县公安局经侦大队民警立即将他们抓获。随后,民警又设计将乐伟 “钓”出来抓获。

  困境中喜遇“大能人”

  接到警方刑事拘留通知后,林志明及乐伟的家人焦急万分,特别是林志明的母亲,整日以泪洗面,儿子今年大学毕业,没想到刚出校门,就进牢房。

  看到老母亲日渐憔悴,林志明的两个姐姐暗下决心,一定要想办法救弟弟出来。但是弟弟被关在远隔数百里之外的余江,有关系使不上。她们便找到在某建设公司工作的亲戚李刚,7月17日,李刚通过关系找到鹰潭某建筑工地老板姜总,姜总十分爽快地答应了帮忙。李家人非常高兴,于是联系乐伟的哥哥,声称找到了关系,能将乐伟放出来。

  姜总身穿名牌,开着名车,老板派头十足。7月19日中午,姜总在鹰潭宴请了赶来的乐家和林家人。简单了解案情后,姜总当即表示,这件事情很容易办,但需要送礼。姜总给他们算了一笔帐,给领导送礼,每人1万,需要5万元,加上买烟和酒1.5万元,共需6.5万元。两家人表示同意,当天下午便凑足了钱交给姜总,其中乐家出了3.5万元,林家出了3万元。

  收到钱后,姜总高兴地说:“你们放心好了,我今晚就到余江去,你们就在宾馆等好消息就是了。”当晚,11时许,两家人都接到姜总的电话:“钱已经送出去了,事情已经办好,你们明天早点起床,我们一起到余江县公安局去办取保手续,每家再准备好5万元保证金。”

  第二天上午,林、乐两家人在姜总的带领下来到余江县公安局。到了公安局大院后,姜总将他们留在外面,自己进去交涉。十几分钟后,姜总出来告诉大家:“今天办不成了。”在回鹰潭的路上,姜总告诉大家说:“不能取保的原因是因为经侦大队长没有收礼,不过不要灰心,每家准备好6万元保证金,再等几天就可以办好。”

  7月23日,林、乐两家将准备好的12万元保证金汇到了姜总的帐号上,在家焦急地等待着姜总的消息。然而直到7月31日,仍未见放人出来。乐伟的哥哥担心受骗上当,跑到余江县公安局经侦大队报案。8月1日,姜总被民警“请”进了公安局。8月15日,林志明、乐伟被依法逮捕。

  揭开姜总的“送礼”黑幕

  犯罪嫌疑人姜歆,36岁,江西省鹰潭市人,部队退伍后,在鹰潭某饭店工作,后来辞职出来,承包了一些建筑工程,人称“姜总”,自称在鹰潭地区神通广大,没有办不成的事。

  7月19日,收到6.5万元钱后,他与林志明的姐姐一同到商场花了一万多元钱买了10条软中华香烟和10瓶五粮液酒。当晚他声称到余江送礼,其实就是开车到余江兜了一圈,等到晚上11时许,他打电话给林、乐两家人,声称事情已经办妥。

  据姜歆交待,他与余江县公安局领导和经侦大队办案民警根本就不认识。他自认为象这样的经济案子,只要肯花点钱交保证金,都可以被作取保侯审处理,没想到天上竟掉下来这么个“大馅饼”。他将买来的好烟好酒自己拉关系跑自己的事,剩余的5万元钱也占为己由。然而对方汇给的12万元保证金,他却不敢乱动,如果警方同意取保审,这钱必须拿出来,如果警方不同意取保侯审,他就将钱还给他们。至于那6.5万元钱,被自己“送了礼”,对方也不能怎么样。他的如意算盘再精,最终还是被警方打乱了。8月27日,姜歆被依法执行逮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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