艺术家不需要选秀
“选秀”一词由来久矣,但时至今日依然风头正劲,每年7月的高考,曾躁动一时的“超女”、“快男”,……似乎活着的所有人都在跻身选秀的行列。
再说五年一次的全国美展和四年一次的全国书法篆刻展,如果有幸入选,连续几次便能加入美协书协,这要比皇亲国戚更来得实在。会员有若干好处,如作品价位可以顺理成章的加上几位数字,从此成为“国字号”的艺术家。
除了“国展”,全国各地每年举办的国字号“山寨”艺术活动更是不计其数。于是,各种型号的艺术家纷纷对号入座,一派当年选秀的壮观景象。最近在美术刊物上看到诸如“当代最具潜力艺术家”“人民喜爱的艺术家”等评选或提名,一片陌生的面孔,作品平庸倒是其次,最让人哭笑不得的是简介里排山倒海的头衔令人眩晕。
五月份我去采访长沙一位老艺术家,先生向我展示了他近几年的成就:一间二十平米的小房间里堆满了各种画册和奖杯,我拿起一个红木的牌匾,赫然出现“当代艺术大师”六个鎏金大字,我连连惊叹先生的不菲成绩,却听见叹息声,说现在已经买不起这些东西了。对于这些收取费用的艺术展览或评选,先生一句话震动了我:“搞活动怎么能不花钱呢!”
艺术活动的初衷是集中展示作品互相观摩,或者艺术家面对面交流沟通。但今日某些艺术展览成为了艺术家争名夺利的手段或砝码,显然是歪曲了其本质意义。更何况今天所谓的艺术活动不是真正的层层选拔,而是金钱的交易冠以艺术的名号。
无论是比赛还是展览,艺术活动在某方面类似于选秀。其一,都是选美;其二,都是层层选拔;其三,没有绝对的公平。就说第三条,因为每个人对美的要求尺度不一样,所以选的结果也不一样。评委说一就是一,反抗也没有用,因为报名参加了,就是认同了结果。艺术作品是艺术家精神活动的产物,不是流水线生产,不能随便以某一种选拔标准来评价其优劣。“艺术选秀”的直接结果不是诞生了多少“皇亲国戚”,而是大部分艺术家被“驱逐”出来,依然辛苦地为“入围”而奋斗。
娱乐界的选秀通过媒体的炒作,或许真的能打造几个流行的明星。但艺术家也凑热闹参加选秀,就有些像小丑赶集了,因为娱乐明星和艺术家的涵义有着本质的不同。鲁迅先生有句诗或许能给正在参加选秀或者即将参加选秀的艺术家们一些启义:“破帽遮颜过闹市,漏船载酒泛中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