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发布新规禁止高校与社会机构合办自考班
日期:2009/8/19
近年来,我省自学考试招录过程中出现过不少纰漏。中介机构代替招生,发布虚假宣传;社会培训机构与高校合作办学,根本不具备办学条件,有的专业甚至连老师都没有。去年,我省曾有高校招生过多,学校甚至连学生住宿都无法保证,被教育部黄牌警告。
业内人士表示,很多中介机构为了收取回扣,进行虚假宣传,把自考助学和高校通过高考录取的线上生混为一谈,部分考生因此被蒙蔽。本次禁止高校和其它机构合作办学,杜绝了中介机构和不具备办学条件的社会机构来办自考班。
其它规定还包括:一所高校最多只能录取3000名全日制自考助学班学生,且原则上以高考建档线(262分)为招生基础线;院系不得独立对外开展招生宣传活动;搭建“湖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全日制助学班网络报名服务平台”;公示学校专业和办学地点等。
今年,自考全日制助学班招生只能通过两条渠道进行:一是考生本人到学校现场报名,二是考生通过“网络报名服务平台”(http://zxzs.hbksw.com/)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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