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上海理工大学各地高考录取分数线
日期:2009/7/30 上海理工大学
录取原则:
1.文、理兼收,录取时文理考生按合成总分统一排序录取,各专业志愿之间无级差分;
2.专业成绩、高考文化成绩均应达到2009年当地报考艺术类本科专业录取资格线以上;
3.在投档范围内,英语单科成绩不得低于60分;录取时以合成总分为录取依据;根据德智体全面考核,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合成总分=(专业统考满分÷高考文化满分)×高考文化投档成绩+专业统考总分
其中:专业统考满分及高考文化满分依据各省市实际情况,高考文化投档成绩不含校内加分。
注:若当地高招办另有规定,则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4.学校将对录取的新生进行复试,对弄虚作假者作不予注册和退档处理。
省份 | 录取线(合成分) |
上海 | 505.11 |
四川 | 408.6 |
河北(文) | 701 |
河北(理) | 766.33 |
湖南 | 429.2 |
江西 | 319 |
黑龙江 | 386.27 |
福建 | 403.6 |
甘肃 | 387.2 |
山东 | 280.87 |
湖北 | 392 |
辽宁 | 865.6 |
安徽 | 499.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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