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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专科招生总计划增加 7月31日起填报志愿

日期:2009/7/29 
7月31日到8月3日,考生填报专科(高职)志愿。8月9日,专科录取正式开始。专科院校成为没有能上了本科院校考生们的最后希望,为此,山西晚报结合山西省出台的高考政策,对专科录取、填报志愿以及相关注意事项进行了采访总结,希望考生和家长从中能够"吃透"政策,抓住今年最后一次升学的机会。 

    今年国家下达给山西省的招生计划大概是18万人 

    今年国家下达给山西省的招生计划大概是18万人,比去年增加,随之山西省今年专科招生总计划也将有所增加。 

    招生计划的确定,是根据教育部的相关规定,严格计划执行管理,高等学校在本地和跨省招生来源计划将继续实行网上编制、执行和管理,来源计划的编制、上报、审核、汇总、分送调整、执行及相关管理工作均在网上使用"全国普通高校招生来源计划网上管理"系统进行。 

    生源计划调整是在其招生范围内,经省招生考试中心和主管部门同意,一律使用"全国普通高校招生来源计划网上管理系统"软件在网上进行。山西省严禁高校利用调整计划向考生收取与录取相挂钩的任何费用。 

    招生计划由省招考中心统一向社会公布,未经教育部下达的招生来源计划,省招考中心不予接收和公布,未公布的计划不安排招生。招生来源计划一经公布,未经教育部、省有关部门批准不会变更。 

    7月31日至8月3日考生填报专科志愿 

    志愿栏的设置:志愿表共设十一个志愿栏。第八栏开始是提前批艺术类专科院校志愿;第九栏是第一批专科院校志愿;第十栏是第二批专科院校志愿;第十一栏是第三批专科院校志愿。每批次二志愿设若干平行志愿。 

    考生在"去否其他专业"志愿栏中若填涂了"去",如所报专业志愿未被录取,学校可根据考生具体情况调剂录取到其他专业;如填写了"否"或不填涂,学校不再调剂录取到其他专业。考生填报院校和专业志愿,必须严格按省招考中心编印的2008年《高考填报志愿指南》公布的院校编号、院校名称、专业编号、专业名称,准确填写在志愿表上,并将所填报的院校编号和专业编号一一对应填涂在"机读志愿卡"上。考生填报的"档案袋"、"考生简明登记卡"、"机读志愿卡"的院校、专业志愿顺序必须保持一致。如出现不一致,以"机读志愿卡"所填涂志愿为准。 

    专科补报志愿是从9月11日到12日 

    按照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安排,今年所有院校均不设服从调剂志愿,因此会出现一些院校完不成招生计划,对各批次按考生志愿和相关规定投档后完不成招生计划的院校实施网上征报志愿。对个别生源严重不足的院校或专业,若在同批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上完成招生计划有困难时,征得院校同意后可向社会公布,征报志愿,如仍完不成计划时,经省招委批准可根据生源情况适当降分按志愿投档,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专科补报志愿是从9月11日到12日,补录时间安排是9月17日到24日。

    填报志愿注意事项 

    填报志愿对于考生非常重要,但是从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了解到,一些考生填报志愿会出现一些失误,所以在填报专科志愿时,考生还需要注意一些填报志愿的细节。填写的项目一律用蓝、黑色墨水笔(签字笔)书写;凡需涂黑涂满的项目,一律用2B铅笔填涂。考生姓名必须填写在《机读志愿卡》的指定位置上。考生准考证号和所报的院校编号、专业编号,分别填写在有关长方格内,并用2B铅笔将相应的长方格涂黑涂满。考生填涂院校编号和专业编号必须认真核对,准确无误,否则造成的不良后果自负。 

    考生将《机读志愿卡》填涂完毕后,一定仔细检查,反复核对。如发现涂写有误,必须用橡皮擦干净,再重新正确填涂。考生应对所填涂志愿信息的准确性负责。《机读志愿卡》必须保持清洁、平整,不得折叠、破损或穿孔等。 

    专科录取分四个批次 

    专科录取与本科录取的程序基本一致,提前批艺术类专科院校录取,第一批专科院校录取,第二批专科院校录取,第三批专科院校录取。专科院校录取分批划定最低工作线。 

    招生按照"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要求实施新生录取工作。对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参加体检、统考成绩达到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并符合学校调档要求的考生,是否录取以及所录取的专业由高等学校确定,高等学校负责对未录取考生的解释以及其他遗留问题的处理。省招生委员会组织实施向高等学校投放合格生源电子档案,并监督高等学校执行国家招生政策、招生计划完成情况,纠正违反国家招生政策、规定的行为。 

    专科学校招生与办学条件挂钩 

    今年,从高考一开始,省教育厅传达了这样一个信息,在安排招生计划时,要与学校的办学条件、就业率挂钩,对于办学条件趋紧和毕业生就业率低的学校和专业,控制和减少招生数量。对近几年来,学校投入大、办学条件有明显改善的学校,招生计划适当给予倾斜。办学时间长、办学条件好的老专科学校和毕业生就业率高的高职院校,要予以重点保证。因此,如果广大考生想报省内专科院校,一定要选择好的专科学校,办学条件、教育质量都要考虑。

    照顾政策加分 

    政策性照顾加分对考生命运有很大的影响,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对照顾政策及加分都有明确的规定,考生和家长需要了解。 

    少数民族考生、退出部队现役的考生、残疾人民警察考生、残疾军人考生和因公牺牲军人的子女、一级至四级残疾军人的子女、驻边疆国境的县(市)、沙漠区、国家确定的边远地区中的三类地区和军队确定的特、一、二类岛屿部队现役军人的子女、因公牺牲的人民警察的子女、一级至四级残疾人民警察的子女在与其他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应届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生,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被评为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的考生达到山西省第二批本科及以下批次最低控制分数线者,在第二批本科及以下批次省属院校投档时可加5分,达院校投档线者可投档,录取与否由学校决定。 

    应届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生,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被评为省级优秀学生或思想政治品德方面有突出事迹者、参加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含全国青少年生物和环境科学实践活动)、"明天小小科学家"奖励活动或全国中学生电脑制作活动获一、二等奖者,在国际科学与工程大奖赛或国际环境科研项目奥林匹克竞赛中获奖者,获全国中学生奥林匹克竞赛数学、物理、化学、生物、计算机学科省赛区一等奖(含)或全国决赛一、二、三等奖的考生以及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台湾省籍青年、烈士子女、自谋职业的退役士兵考生,投档时可加10分,达院校投档线者可投档,录取与否由学校决定。 

    应届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生,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参加重大国际体育比赛、全国性体育比赛取得前六名(须出具参加比赛的原始成绩)的考生,投档时可加20分,达院校投档线者可投档;经省招考中心会同省体育行政部门统一审核测试,被认定为一级运动员(含)以上称号的考生,投档时可加20分,达院校投档线者可投档;被认定为二级运动员称号的考生,投档时可加5分,达院校投档线者可投档。录取与否由学校决定。 

    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含)以上或被大军区(含)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考生,投档时可加20分,达院校投档线者可投档,录取与否由学校决定。 

    凡具备加分资格的考生省招考中心要以适当方式进行公示,未经公示的考生不得享受相关项目加分。 

    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项增加分数投档条件的,只能取其中最高一项的进行加分,不作累计,增加的分值不得超过20分。 

    在录取投档时,各类加分考生都占规定的投档比例,以考生的实际文化考试成绩加上照顾的分数为投档分数进行投档,由学校审查录取。 

    录取后,新生的学籍要进行电子注册 

    考生凭录取通知书办理户口迁移手续,并按高校规定时间及有关要求办理报到手续。不能按时报到的已录取考生,应向高校提出书面申请,经同意后方可延期报到。对未经高校同意逾期不报到的考生,视为自行放弃入学资格。 

    院校还会对新生入学资格审查,发现不合格和违纪舞弊考生,要按有关规定及时处理并报省招考中心。 

    高等学校须将拟录取考生名单(包括统考、保送、单独考试拟录取的考生等)标注录取类型后报省招考中心核准,省招考中心核准后形成相应录取考生数据库,并据此打印录取考生名册和录取考生信息确认表,加盖"山西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录取专用章",作为考生被高等学校正式录取的依据,予以备案。省招考中心在高等学校同批次录取结束后三日之内将录取考生名册和录取考生信息确认表寄给有关高等学校。高等学校根据已核准备案的录取考生名册填写考生录取通知书,加盖本校校章,连同省招考中心提供的录取考生信息确认表直接寄送被录取考生。

    高校录取以考生电子档案为主要依据 

    高考考生档案分电子档案和纸介质档案两种,高校录取以考生电子档案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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