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服装学院 2009年艺术类专业综合分分数线

日期:2009/7/27 北京服装学院
根据我校2009年招生章程规定,艺术类专业(本科)的录取原则是在专业课考试及文化课考试成绩合格的基础上,艺术设计(服装)、艺术设计、艺术设计(传媒与公关设计)、数字媒体艺术、动画、摄影(时装摄影、商业广告摄影)、绘画(油画)、绘画(中国画)、艺术设计(公共艺术设计)、艺术设计(装饰雕塑设计)专业按综合分(专业课科目平均分×50%+文化课科目平均分×50%)从高到低择优录取;表演(服装表演)专业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根据今年的生源情况,我校确定今年艺术类本科各专业在全国的文化课分数线为:表演(服装表演)专业230分(总分满分为750分制,不分文理,含政策性照顾加分);其它各专业310分(总分满分为750分制,不分文理,含政策性照顾加分),并且要求文化课外语单科成绩不低于60分(150分制)。

    根据以上录取原则,我校艺术类本科各专业录取综合分分数线为:             
 
 
专业(方向)
综合分录取分数线
1
艺术设计(服装)
84.90
2
艺术设计
81.34
3
艺术设计(传媒与公关设计)
92.20
4
数字媒体艺术
88.67
5
动画
85.50
6
摄影(时装摄影、商业广告摄影)
79.17
7
绘画(油画)
81.40
8
绘画(中国画)
89.97
9
艺术设计(公共艺术设计)
90.34
10
艺术设计(装饰雕塑设计)
81.14
11
表演(服装表演)(男生)
68.83
12
表演(服装表演)(女生)
69.67
注:表中表演(服装表演)专业综合分录取分数线一栏为专业考试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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