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学院 2009年艺术类最低录取分数线

日期:2009/7/27 哈尔滨学院
专 业
一志愿
二志愿
录取原则
美术学(师范类)
220.34
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黑龙江省招生办规定的艺术类最低录取分数线的情况下,按照专业课(术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艺术设计 (服装艺术设计方向)
219
(环境艺术设计方向)
226
(平面艺术设计方向)
221.99
(装饰艺术设计方向)
221
(公共艺术设计方向)
215
(数字媒体艺术设计方向)
215.67
动画
217
摄影(广告摄影方向)
黑龙江摄影专业考生须参加由我校组织的专业课(术科)考试,考试合格后由我校发给专业课(术科)考试合格证书。录取时,在考生文化课高考成绩达到黑龙江省艺术类最低录取分数下的情况下,按照专业课(术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音乐表演(钢琴方向)
103.79
132
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黑龙江省招生办规定的艺术类最低录取分数线的情况下,按照专业课(术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声乐方向)
113.15
音乐学(师范类)
116.07
116
相关文化课分数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