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高招办重申:录取控制分数线不是录取线
日期:2009/7/7
记者从市教育招生考试院了解到,今年本科各批次高校在津招生按照“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原则实施新生录取工作。本科院校将以文化考试为主要入学考核形式,根据考生志愿,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对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身体状况符合相关专业培养要求,投档成绩达到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并符合高校调档要求的考生,是否录取以及所录取的专业由高校自行确定,高校负责对已投档但未录取考生的解释以及其他遗留问题的处理。
本科各批次招生院校录取时,市高招办根据招生院校确定的120%的调档比例,按照考生成绩和志愿投档,由高校审查录取。录取过程中,考生如申请放弃提前本科批次院校志愿,只能参加本科二批及以下批次的录取;如申请放弃本科一批院校志愿,只能参加本科三批及以下批次的录取;如申请放弃本科二批院校志愿,只能参加高职(专科)批次的录取;如放弃本科三批或高职(专科)批次院校志愿,可到报名所在单位提出申请,区县招办审核并签署意见后可允许其放弃。考生放弃志愿均需有书面申请材料,按规定程序办理。
根据天津市招生委员会的规定,本市分文史、理工两类分别划定四条录取控制分数线,每一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上的考生数要大于该批次的招生计划数。因此,录取控制分数线不是录取线,录取控制分数线上的考生不能被全部录取。
本科各批次招生院校录取时,市高招办根据招生院校确定的120%的调档比例,按照考生成绩和志愿投档,由高校审查录取。录取过程中,考生如申请放弃提前本科批次院校志愿,只能参加本科二批及以下批次的录取;如申请放弃本科一批院校志愿,只能参加本科三批及以下批次的录取;如申请放弃本科二批院校志愿,只能参加高职(专科)批次的录取;如放弃本科三批或高职(专科)批次院校志愿,可到报名所在单位提出申请,区县招办审核并签署意见后可允许其放弃。考生放弃志愿均需有书面申请材料,按规定程序办理。
根据天津市招生委员会的规定,本市分文史、理工两类分别划定四条录取控制分数线,每一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上的考生数要大于该批次的招生计划数。因此,录取控制分数线不是录取线,录取控制分数线上的考生不能被全部录取。
相关艺考动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