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广东2009年高招网上录取工作的通知
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09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2009〕6号)要求和广东省招生委员会关于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工作的规定,今年高校招生录取工作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办人民满意的高考为宗旨,以“思想到位是先导、管理到位是关键、技术到位是保障”的工作思路,认真落实“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为确保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工作的公平、公正、安全、有序,保证招生任务的顺利完成,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切实加强对网上录取工作的领导和管理
(一)广东省招生委员会初定于7月7日(星期二)上午9时在广东省教育考试院(地址:广州市中山大道69号)召开广东省2009年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工作动员大会,我省有普高招生任务的高校(含部委属在粤高校)主管招生工作的校领导和学校招生办公室主任以及各地级市招生办主任参加会议,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二)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规范管理。各高等学校要成立以学校主管校(院)长负责的招生录取工作机构,统筹部署,严格要求,明确职责,分工负责。各院校要注意校内录取现场各部门之间的相互配合与协调,保持与省招生办的密切配合与联系。
(三)加大招生执法监察力度,落实招生管理责任和责任追究制度。各高等学校教育纪检监察部门要按照《教育部关于做好2008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执法监察工作的通知》(教监〔2008〕10号)要求,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把招生工作责任明确到人、任务落实到人。对违反招生工作规定的行为,要坚决予以查处并追究有关部门及有关人员的责任。
(四)严格选派招生工作人员。各招生院校要选派政策水平高、作风正派、工作能力强、无直系亲属参加今年高考的干部、教师在本校录取现场参加录取工作。
(五)广东省招生录取现场实行封闭管理。省招生办、市招生办以及招生学校工作人员必须佩带广东省招生办公室统一印制的带照片的录取工作证。请参加录取的工作人员携带有关证明原件(含单位介绍信、工作证和本人身份证)按相应批次规定的报到时间到录取场报到。
(六)加强信息管理,做好网上录取安全保密工作。各高等学校要按照《教育部办公厅 公安部办公厅关于印发〈高等学校招生信息管理规定(试行)〉的通知》(教学厅〔2008〕5号)要求,加强招生录取信息安全和规范化管理。录取期间各高等学校要组织专门力量确保校园网的安全、畅通。要建立管理制度、保密制度和值班制度,采取相应的技术手段,人机结合,加强网络实时监控,严格信息存储和备份管理,确保录取管理系统(数据)的绝对安全。
各院校招生负责人必须妥善保管广东省招生办通过机要通信寄送各院校的网上录取用户帐号及密码,第一次登陆系统后必须立即修改密码;并请保管好数字证书,避免数字证书遗失或被盗用。在省外有招生计划的院校,要制定和完善严格的密钥管理办法,确保登录教育部普通高校招生录取系统的身份安全、有效。
(七)进一步规范录取工作。各高等学校要进一步完善录取工作程序、建立公开透明的监督机制,认真执行教育部《关于做好2009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09〕2号)和广东省招生委员会《关于做好广东省2009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粤招〔2009〕3号)的有关规定,严格按照学校招生章程中向社会公布的录取规则进行录取。省招办进一步加强对高等学校执行国家招生政策、招生计划情况的监督,对违规录取的考生,将一律不予新生学籍电子注册,对违反招生工作规定的高等学校将予以下年度削减招生计划或暂停招生的处理,并追究主管领导的责任,触犯法律的,将交由司法机关依法惩处。
(八)加大综合治理力度,严厉打击中介招生诈骗行为。高等学校不得雇用在校学生、教师及社会中介机构组织生源并介入招生录取工作,把防范和打击招生诈骗作为今年录取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予以高度重视;严禁高等学校在任何时间以任何理由向考生或家长收取与录取挂钩的任何费用。
(九)严格执行招生计划。各高等学校要按教育部《2009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教学〔2009〕2号附件)及《2009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来源计划管理办法》(教学厅〔2009〕2号附件1)要求,严格执行国家核准下达的本校当年招生计划,严禁擅自超规模、违规承诺录取学生。要严格规范调整计划的使用原则、使用程序、使用范围和使用责任,在国家核定的招生规模内,征得其所属教育行政部门和计划调入及调出地的省级招办同意后,通过教育部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来源计划网上管理系统(以下简称“计划网上管理系统”)进行计划调整。普通高等学校招收高水平运动员、自主选拔招生、艺术特长生以及保送生、小语种、第二学士学位、运动训练与民族传统体育等各种特殊类型招生拟录取的考生,须通过“计划网上管理系统”,按录取数增补相应招生计划。各高等学校对录取中的重大问题,要按照“集体议事,民主决策”的原则处理解决。生源不均衡时应及时与省招生办公室沟通,采取有效措施解决录取过程中出现的生源、计划等各类问题。
(十)加大信息公开力度,优化招生服务。录取期间,省招生办公室将继续在有关媒体向社会公布各批次首次投档情况及投档线。各高等学校要进一步加大信息的公开力度,通过学校招生信息平台向考生公开招生章程、录取规则、录取结果等信息,通过多种方式提供咨询、申诉的渠道,不断提高全社会对高校招生工作的满意度,使阳光工程真正成为体现公开、公平、公正的“民心工程”。
二、切实做好网上录取前的各项准备工作
(一)各院校应认真细致做好远程网上录取的准备工作。凡存在网络故障影响远程网上录取的高校,应及时与当地可以实行远程网上录取的高校取得联系,寻求帮助解决。录取期间,各市招生办公室可根据工作需要派2名工作人员到录取现场参与录取工作。省内各院校可根据录取情况选派1名联络员到广东省招生办公室录取现场,协助做好录取工作。
(二)为便于联系、沟通有关录取事宜,请各高等学校第一次登录“广东省普通高校招生录取系统”时认真填报、修改《广东省2009普通高校招生网上录取联系信息表》(见附件3),表上已确定的招生负责人、联系电话等信息,在录取期间原则上不要更改(确需更改的,请及时通知广东省教育考试院招考部,电话:020?38627825、38627817,传真:38627819)。录取期间,各招生院校要确保与广东省招生办公室保持通讯联络畅通。
(三)“广东省普通高校招生录取系统”的设备及环境要求是:操作系统Win2000或WinXP,内存512M或以上,并可进入互联网(拨号或专线连接)的计算机均可。按教育部教学[2007]13号文件要求,在今年录取期间,各高等学校录取网络须接入CERNET或到有CERNET真实IP地址的地点或省级招办指定的可接入CERNET的地点完成网上录取工作。第一次登录时需安装广东省招生办公室提供的院校端软件。多台计算机协同工作时,不需要连接成一个网络、设立网络服务器等。在使用系统的过程中,应注意本地机的个人防火墙或其他安全系统的设置,保证广东省招生录取站点是安全受信任的站点。广东省内院校请认真执行《关于广东省普通高考网上招生网络环境和网络运行管理要求的通知》(粤教信息[2002]7号)。录取过程中,若遇到技术问题,请及时咨询广东省教育考试院技术部,电话:020-38627874(录取期间)、020-38627916(录取前)。
三、网上录取批次及时间安排
(一)文理类、体育类
1.文理类、体育类提前批院校录取安排
①文理类、体育类提前第一批本科录取院校
报到时间:7月7日,录取时间:7月8日-9日。
②文理类自主选拔招生院校、提前第二批本科A类录取院校
报到时间:7月8日,录取时间:7月9日-10日。
2.文理类、体育类第一批本科院校录取安排
报到时间:7月10日,录取时间:7月10日-14日。
7月15日公布第一批本科院校未完成招生任务的专业及计划,组织尚未录取考生补报志愿;7月16日组织有关院校进行补报志愿的录取。
3.文理类、体育类第二批本科院校录取安排
第二批本科A类院校报到时间:7月17日,录取时间:7月18日-21日。
7月23日公布第二批本科A类院校未完成招生任务的专业及计划,组织尚未录取考生补报志愿;7月24日-25日组织有关院校进行补报志愿的录取。
第二批本科B类院校及3+证书类院校报到时间:7月26日,录取时间:7月27日-7月29日。
7月30日公布第二批本科B类院校未完成招生任务的专业及计划,组织尚未录取考生补报志愿;7月31日-8月1日组织有关院校进行补报志愿的录取。
4.文理类提前第三批专科A类院校录取安排
文理类提前第三批专科A类院校报到时间:8月2日,录取时间:8月3日-4日。
5.文理类、体育类第三批专科院校录取安排
第三批专科A类院校报到时间:8月5日,录取时间:8月6日-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