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传媒学院自定艺术类文化分数线
日期:2009/6/24 浙江传媒学院
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09年部分高等学校艺术类本科专业招生工作的通知》,浙江传媒学院播音与主持艺术(含礼仪文化、双语播音方向)、广播电视编导(含电视节目制作方向)、摄影(含照明艺术方向)和录音艺术等艺术类本科专业及专业方向将与清华大学等11所高校一起,参照31所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招生办法执行,实行全国计划,并由学校自主划定艺术类文化分数线。浙江传媒学院高考录取根据考生志愿填报情况,严格按照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广播电视编导及节目制作方向、摄影及照明艺术方向、录音艺术等本科专业录取时严格按照高考文化成绩排序,播音与主持艺术及礼仪文化、双语播音方向按综合分排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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