遵义师范学院 2007年各省艺术类最低录取分数线
日期:2007/11/5 遵义师范学院
湖南省
根据2007年招生章程向社会公布的录取原则:报考音乐、美术等艺术专业的考生,在文化考试前须参加专业考试并取得合格成绩,对省外艺术类进档考生,在同等志愿下,按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综合成绩=文化成绩×40%+专业成绩(或联考成绩)×60%]。
湖南省音乐第一志愿报考我院录取综合分最低为:文科音乐:244.8 理科音乐:219.8
湖南省美术第一志愿报考我院录取综合分最低为:文科美术:242.6 理科美术:227.2
本次共计招生105人,其中音乐文科50人、音乐理科5人。美术文科45人、美术理科5人、
辽宁省
根据2007年我院招生章程向社会公布的录取原则:报考音乐、美术等艺术专业的考生,在文化考试前须参加专业考试并取得合格成绩,对省外艺术类进档考生,在同等志愿下,按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综合成绩=文化成绩×40%+专业成绩(或联考成绩)×60%]。
辽宁省艺术文科第一志愿报考我院录取最低分数线为:
文科音乐:193.462 文科美术:281.3
本次招生计划:10人:其中音乐5人、美术5人。
贵州省
根据2007年我院招生章程向社会公布的录取原则:报考音乐、美术等艺术专业的考生,在文化考试前须参加专业考试并取得合格成绩,对贵州省内艺术类进档考生,按贵州省招生办的统一规定严格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贵州省艺术类考生第一志愿报考我院录取最低专业分数为:
音乐学(文理综合):60.5 美术学(文理综合):194.33
本次招生计划(120人)其中:音乐学60人,美术学60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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