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7年艺术类招生简章: 陕西理工学院
陕西理工学院是一所历史悠久、办学特色鲜明的多科性大学。学校坐落在素有“西北小江南”之美誉的中国历史文化名城——汉中市。物华天宝、人杰地灵,深厚的历史文化底蕴和优美的自然环境,为学校的建设和发展提供了得天独厚的条件。学校校园占地约1700余亩,建筑面积52万平方米。
陕西理工学院是一所涵盖哲学、法学、经济学、教育学、历史学、文学、理学、工学和管理学的多科性大学。学校坚持科学的发展观,坚持人才培养、科学研究与地方经济建设协调发展,以提高学科建设水平和教育教学质量为中心,培养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高级应用型人才。2006年1月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我校新增为硕士学位授予单位。中国古代文学、机械设计及理论、植物学、材料加工工程为我校首批硕士学位授权学科专业。学校现已形成了研究生教育、本科教育、高职教育、成人教育的多层次办学格局。学校现有8个二级学院、11个系和1个教学部,设有汉语言文学、数学、英语、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计算机科学与技术、通信工程等53个本科专业。学校建有3个省级重点学科、10个校级重点学科和1个省级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学校现有教学、科研实验室35个,其中省级重点实验室3个,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8695万元。学校馆藏图书131.88万册,中外文期刊3450种。学校教学科研设施齐全,条件完备。
陕西理工学院始终坚持以教学为中心,围绕地方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需要,以培养合格的专业技术人才为己任,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依法办学,坚持深化改革、从严治教,积极适应社会需求,调整专业布局,优化课程设置,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和学科、课程建设,形成了较为合理的学科、专业、课程结构,建立了完备的教学质量监控体系,教学质量稳步提高。建校以来,为国家培养5万余名合格人才,受到社会的广泛好评。近年来我校毕业生就业率一直保持在95%以上。
学校有一支结构合理、素质良好、富有敬业精神的教职工队伍。现共有教职工1652名,其中专任教师928名,具有副高以上职称者338人,国务院特殊津贴获得者、全国及省级优秀教师、曾宪梓教育基金会优秀教师获得者20余人。各类在校学生2.16万人,其中全日制在校生1.83万人。
学校高度重视科学研究与学术交流。《陕西理工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和“自然科学版”均为全国优秀期刊。近5年来,学校先后承担国家自然科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各级政府和企业科研项目340项,共完成教学、科研成果3127项,其中著作70余部,国内外重要学术期刊发表论文4200余篇,具有一批在国际上有一定影响的学术成果。
学校与美国、澳大利亚等国的10多所著名高校建立了校际协作关系,与美国英语学会长期合作。
近年来,学校先后派出50余名教师出国进行学术访问、考察和进修。常年聘请外籍专家及国内外知名学者来校任教、讲学,开展学术交流。
目前,学校以申硕成功为契机,整合办学资源,优化资源配置,以学科建设为龙头,以人才质量谋发展,求实创新、开拓进取,努力实现跨越式发展。
一、各类专业录取办法:
1、体育类:
考生参加全国统一的文化课考试和本省组织的专业课考试,双过线后我校将采取文化课达到生源省同批次控制线后专业课由高到低(第一志愿优先)的办法进行录取。如生源不足将申请适当下调文化课控制线。
2、外语类:
考生参加全国统一考试,英语单科成绩不得低于90分,并且经口语测试合格者,我院将采取以生源省外语类同批次控制线以上由高到低录取(第一志愿优先)。
3、艺术类:
考生除参加全国统一的文化课考试外还必须参加我校在考生所在省组织的专业考试,成绩合格者,我校将采取文化课成绩(按比例折成百分制)的30%和专业课成绩(按比例折成百分制)的70%折合成综合总分,按综合总分从高到低排序由高到低(第一志愿优先)的办法进行录取。录取时,无男女比例限制。新生入学后,学校根据国家招生政策、录取标准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指导意见》认真进行复查,对不符合条件或经查有舞弊行为的考生取消其入学资格。
4、理工、文史类:
以生源省同批次控制线以上由高到低择优录取(第一志愿优先)。
二、学院基本情况:
1、校名:陕西理工学院
2、校址:陕西省汉中市朝阳路
3、录取结果请通过生源省招生办公布的热线电话或网络查询,也可登录我院网站查询。
(http://www.snut.edu.cn E_mail:zjc@snut.net.cn)
4、收费标准:将按陕西省物价局、陕西省教育厅、陕西省财政厅联合下发的2005年高等院校收费标准执行。
5、奖、助学金:为鼓励学生刻苦学习,奋发成才,学院制定了以师范专业奖学金、优秀学生奖学金、国家奖学金、金叶奖学金等为主的奖学金实施细则。为了帮助贫困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学院为贫困生提供困难补助、助学贷款、陕西风采大学生资助、设立助学岗位等多元化资助体系。
三、体检要求:
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四、其他:
1、我院各专业的外语教学均采用英语教学,故今年只招收应试英语语种的合格考生,男女比例不限。
2、联系方式:陕西理工学院招生办公室
电话:0916-2641884 2641900
传真:0916-2641969
邮编:723001
陕西理工学院招就处
二00七年十二月十九日
2007年艺术类专业课考试时间安排
湖北省:
1、音乐学 2007年1月8日 湖北艺术职业学院 6-7日报名
2、美术学、艺术设计 2007年1月8日 湖北省教育考试院杨汊湖考点 6-7日报名
江苏省:
1、美术学、艺术设计、音乐学 2007年2月4日 淮阴师范学院附属中学 2-3日报名
2、美术学、艺术设计 2007年2月8日 无锡市湖滨中学 6-7日报名
湖南省:
1、美术学、艺术设计 2007年2月26日 湖南师范大学美术学院 24-25日报名
2、音乐学 2007年2月26日 湖南师范大学音乐学院 24-25日报名
山东省:
美术学、艺术设计、音乐学 2007年3月10日 潍坊市招生办公室 8-9日报名
江西省: 美术学、艺术设计、音乐学 2007年3月5日 赣江职业技术学院 3-4日报名
福建省: 美术学、艺术设计、音乐学 2007年3月16日 福建师范大学 14-15日报名
陕西省:
1、美术学、艺术设计 以陕西省联考成绩为准,学校不再组织专业课单独考试
2、音乐学 学校拟定3月份在学校举行专业课单独考试,具体时间请及时查询学校网址:
http://zsjy.snut.edu.cn 电话:0916-2641900
2007年艺术类专业招生录取章程
一、报考条件
1、具有一定专业基础的应届高中毕业生或中等艺术学校(含职高艺术类)毕业生,或具有同等学历的社会青年,均可报名。
2、拥护四项基本原则,热爱祖国,遵纪守法,服从国家需要,决心为社会主义建设勤奋学习。
3、身体健康,五官端正,视力正常,无色盲、色弱,符合本专业的体检要求。
4、在职人员须经所在单位批准方可报考,各类在校学生及国家规定不能报考的人员不得报考。
二、体检要求
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指导意见》执行。
三、录取原则
考生除参加全国统一的文化课考试外还必须参加我校在考生所在省组织的专业考试,成绩合格者,我校将采取文化课成绩(按比例折成百分制)的30%和专业课成绩(按比例折成百分制)的70%折合成综合总分,按综合总分从高到低排序(第一志愿优先)的办法进行录取。录取时,无男女生比例限制。
四、学费
按陕西省物价局规定:美术学、音乐学 7000元/年,艺术设计 9000元/年,若有变动,以陕西省物价局文件规定执行。
五、其他
我校各专业的外语教学均为英语,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