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招生简章: 陇南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一、学校简介
陇南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是国家教育部批准成立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师范专科学校,位于素有“陇上江南”美称的甘肃省成县,气候温润,物产丰富,名胜古迹富集,自然风光秀丽。学校创办于1937年,原名为“甘肃省成县师范学校”;2001年与甘肃省礼县师范学校合并,更名为“陇南师范学校”;2003年,经教育部批准,升格为陇南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学校现有教职工333人。专任教师242人,其中教授1人,副教授56人,讲师79人。具有硕士学位的教师49人,在读博士学位的教师2人,在读硕士学位的教师28人,外籍教师6人,外聘教授10人,客座教授33人。目前,学校全日制在校普通专科生3903人。
学校占地面积331.6亩,建筑面积12.5万多平方米,固定资产1.3亿元,教学仪器设备总值1577.4万元,馆藏图书35.6万册,中外文期刊762种。建有设备齐全的办公楼、教学楼、综合楼、科技楼、图书馆和标准化学生公寓、学生食堂,拥有CNKI期刊数据库、以及现代化的多媒体教室、语言室、实验室、千兆校园网,接入了CERNET和CHINANET,装配了双向闭路电视教学系统和卫星远程教育接收系统。基本实现了教学、科研、图书文献检索和办公管理网络化。
学校内设16个处室职能部门、2个校级科研机构、1所附属实验学校和10个教学系。现有语文教育、英语教育、学前教育、思想政治教育、数学教育、物理教育、化学教育、现代教育技术、生物教育、历史教育、地理教育、初等教育、音乐教育、美术教育、体育教育等15个教育类专科专业;有计算机应用技术、文秘、旅游管理等3个非教育类专科专业;有语文教育、数学教育、英语教育、音乐教育、美术教育、初等教育等6个成人教育类专科专业。设立了全国计算机等级考点、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点、普通话水平测试站、陕西师范大学函授站。
在70年的办学历程中,学校秉承“持志须坚,力行以苦,朝夕勤奋,兼善求达”的早期校训,艰苦创业,奋力开拓,已为陇南及周边地区培养了2万余名基础教育师资和其他各类人才,为陇南以及全省基础教育事业和社会经济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
进入新世纪以来,学校继承和发扬过去办学的优良传统,重新确立了“养正育德,博学新民”的新校训,坚持“科学建校、质量立校、人才强校、特色兴校、创新活校、从严治校”的办学宗旨,确立了“立足陇南,服务全省,为陇南及周边地区基础教育、地方经济和社会发展服务”的办学定位,形成了以全日制普通专科教育为主,成人教育和各类非学历培训共存的办学格局。
近年来,学校不断改善办学条件,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和办学效益,逐步形成了“厚基础,重技能,强素质”的办学特色。所培养的学生在国家公派留学生考试、普通专升本考试、教师特设岗位考试、教师招考等各类考试中成绩优异,名列全省同类院校前列,深受社会好评。
二、招生对象
参加2008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的考生。
三、体检、政审和录取
由考生所在县(区)招生办公室负责组织考生体检、政审工作,由学校根据国家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有关规定,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原则,按照“志愿优先、分数优先”的办法录取新生。新生报到后,学校将进行身体复查和入学资格审查,对患有传染性疾病的学生,根据复查结论,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联合下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作休学或退学处理;对在入学资格审查中查实的违反招生规定的学生,予以清退。
四、录取结果公布渠道
1、学校向考生发送录取通知书。
2、各地州市招办向考生和社会发布高考录取信息。
3、也可以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上建立的“阳光高考”信息平台,在“招生公示”栏目中的“高考公示栏”上查询。
4、通过登陆陇南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网站(http:/www.lntc.edu.cn),在招生信息栏上的“陇南师专2008年普通高等教育录取学生名单” 中查询。
五、学校助困、奖优政策
为保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学校建立了以“贷、奖、减、免、缓”等为主的贫困生资助体系,帮助经济困难学生完成学业。
凡被我校正式录取的全日制普通专科学生,在校期间均可享受以下各类奖学金和资助金:
1、专项奖学金。学校设立了“邓品珊奖学金”,每学年评选颁发一次。
2、学校奖学金。有专业奖学金、学习进步奖学金和单项奖学金。
3、国家各类助学奖学金(按省教厅下达的指标评定),其中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甘肃-深圳基金等。
4、勤工助学。为经济困难学生提供勤工助学岗位,计发津贴,予以资助。
5、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为经济困难学生办理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业务。
6、为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开通“绿色通道”,保证其顺利入学。
六、专升本途径
1、国家专升本考试。学生在校学习三年后,学校统一组织学生参加国家普通高等教育专升本考试,被本科院校录取后继续学习两年,取得和普通高考考取本科院校相同的普通本科学历(即非成人教育本科学历)。
2、学校设有陕西师范大学函授站和西北师范大学函授教学点,学生可通过参加成人高考,被录取后接受本科学历教育,毕业时颁发相关院校成人本科毕业证书。
3、学校设有西北师范大学自学考试教学点,学生可直接参加自学考试,在校考取本科学历。
七、学生待遇
凡正式录取的考生,按国家有关规定迁转户口及组织关系。学生毕业后,获得普通高等教育专科毕业证书,享受普通高等教育专科毕业生的相关待遇。
八、分专业招生计划及收费标准
陇南师专2008年(甘肃省非延考区)普通大专分专业招生计划及收费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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