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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 : 西北民族大学

日期:2009/6/2 西北民族大学

一、学校简介

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直属高校

国家首批硕士学位授权单位

共和国第一所民族高等院校

两次荣获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

具有博士学位授权单位

西北民族大学创建于1950年8月,座落在中国古丝绸之路重镇兰州市,直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学校位于甘肃省兰州市,占地2880多亩,分城关区西北新村校区和榆中夏官营校区。经过近60年的发展,学校形成了以本科教育为主体,研究生教育、预科教育、继续教育、职业教育和国际教育等协调发展的办学格局。学校拥有学士、硕士、博士三级学位授予权,是一所优势和特色比较鲜明的多学科门类的综合性大学,为国家培养了各级各类人才8万余人。学校现有55个民族的各类在校生19000 余人。


学校现设有音乐学院、美术学院、舞蹈学院、经济学院、文学院、管理学院、新闻学院、外国语学院、藏语言文化学院、维吾尔语言文学学院、蒙古语言文化学院、历史文化学院、民族学与社会学学院、法学院、现代教育技术学院、计算机科学与信息工程学院、医学院、生命科学与工程学院、电气工程学院、化工学院、体育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土木工程学院、预科教育学院、继续教育与职业教育学院等25个教学学院和实验中心、网络中心。建有103个教研室,60个教学实验室。同时,学校拥有国家民委、教育部共建重点实验实——中国民族语言文字信息技术实验室;甘肃省动物细胞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国家民委重点实验室——藏文信息技术、电子材料、口腔医学、生物工程与技术实验室。


学校学科齐全、结构合理,设有54个本科专业、31个硕士点、1个博士点,涵盖哲学、经济学、教育学、法学、文学、农学、历史学、工学、医学、理学、管理学等11个学科门类。中国少数民族经济、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与政策、计算机应用技术为国家民委重点学科;中国少数民族语言文学、格萨尔学、民俗学和宗教学为甘肃省重点学科,2007年、2008年我校中国少数民族语言文学、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和社会学专业被教育部、财政部批准为高等学校第一类特色专业建设点,2009年我校取得了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权和招收“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博士、硕士研究生权。


学校坚持育人为本,不断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大力加强学科专业建设,推进以学分制为基础的人才培养方式改革,推进课程建设特别是精品课程建设,重视和支持教学改革研究。2000年以来,学校获国家级教学成果二等奖1项,甘肃省教学成果奖10项,省级精品课程14门。长期以来,学校形成了艰苦奋斗、同舟共济、与时俱进、超越自我、严格管理、从严治校的优良传统,培育了以黄土地精神、黄河精神为内容的优良学风和教风,赢得了社会的高度评价。2007年学校顺利通过了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并获得优秀。

学校坚持开放办学,积极扩大对外交流与合作,成为党和国家民族政策与对外交往的重要窗口,先后同美、英、法、德等数十个国家和地区的大学、科研机构建立了交流和合作关系;成功举办了四次大型国际学术会议;先后聘请了70多位外籍专家,接收培养了400多名留学生。近几年,学校对外交流项目派往澳大利亚、德国、法国、英国、日本、韩国、美国、瑞典、芬兰等国学习的学生百余名。

二、美术学院概况

美术学院创建于1978年,前身为艺术系,30年来为国家和地方培养1500余名美术专业人才。学院现设绘画(油画、中国画方向)和艺术设计(环境艺术设计、平面设计和唐卡艺术方向)两个本科专业,中国少数民族艺术(美术)、美术学两个硕士研究生点,在校全日制普通本科生、研究生625人。学院拥有一支教学经验丰富、科研实力雄厚的师资队伍,现有教职工44人,专业教师39人,其中教授副教授13人,讲师18人,具有博士、硕士学位教师达16人。近年来学院先后出版专著12部、在国家级、省级核心学术刊物发表学术论文130余篇,有数十项科研成果获国家级、省部级奖励。学院现有省级精品课程2门(油画写生、色彩写生),甘肃省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奖获得者1人。

三、招生专业介绍

1、艺术设计专业(平面艺术、环境艺术、藏族唐卡艺术方向)

培养目标:具有一定的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素养,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具备艺术设计与创作、教学和研究等方面的知识和技能,能在新闻出版、专业设计、研究、教学、管理等领域从事工作的高级专门人才。

开设的主要课程:素描、色彩、图案、三大构成、包装、CI、广告、书籍装帧、建筑设计原理、建筑景观设计、室内设计、展示设计、藏族唐卡艺术、藏族图案设计、电脑辅助设计、解剖、艺术概论、透视、中外美术史、藏族艺术概论、英语、计算机等。

2、绘画专业(油画、中国画)

培养目标: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具有一定的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素养,并具备绘画艺术创作、教学、研究等方面能力,能在文化艺术领域、教育、设计、研究、出版、管理等单位从事实际工作的高级专门人才。

开设的主要课程:专业技法、创作、透视、素描、色彩、艺术解剖、中外美术史、艺术概论、英语、计算机等。

四、招生计划:160名(分省计划以各省招办公布的为准)

专业国标代码 招生专业 层次 学制 招生计划
050404 绘画(油画、国画) 本科 四年 60名
050408 艺术设计(环境艺术、平面艺术) 本科 四年 90名
050408 艺术设计(藏族唐卡艺术) 本科 四年 10名

五、招生办法

1、专业报考条件:报考绘画、艺术设计专业考生,必须具备一定的写生造型能力;视力符合体检标准要求,无色盲、色弱等缺陷。

2、报名程序:按照当地要求办理报名手续,有省统考要求的,考生必须达到所在省统考合格线方可报名。

3、考试科目:绘画专业和艺术设计(环境艺术、平面艺术)专业均考色彩、素描和速写;艺术设计(藏族唐卡艺术方向)专业考唐卡线描、唐卡色彩、速写。

4、专业课考试:考生凭校专业考试准考证、身份证到所在省所设考点参加专业考试,对有计划而没有设点省份的考生可跨省参加我校专业考试。

5、文化课考试:报考艺术类专业的考生均须参加本省组织的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文化课考试)。

六、专业考点及考试时间(如有变化以当地招生部门公布的时间为准)

省份 报名考试地点 报名时间 考试时间
河北 石家庄职业技术学院 2009年1 月17、18 日 2009年1 月20 日
山西 太原师范学院 2009年 1 月 29、30 日 2009年 2月 1 日
黑龙江 黑龙江东方学院 2009年2 月12、13  日 2009年 2月14 日
吉林 长春艺术实验中学 2009年 2月16、1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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